初中女生为抢男友施报复 找人猥亵拍摄女同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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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女生为抢男友施报复 找人猥亵拍摄女同学
2009年05月21日 14:28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宋丹、实习生康皎报道:去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广州初中女生遭性侵犯视频网上传播一案,最近有了新进展。记者昨天从荔湾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叶某被提起公诉,另两名涉案人阿阳和黄某因未满16岁不负刑事责任。

  女同学为抢男友策划报复

  据了解,被害人小燕(化名)是广州一中学女学生。这起影响恶劣的事件,策划者竟然是小燕的女同学阿阳(化名),起因竟然是为了抢男朋友。

  阿阳说,2008年11月底,她和小燕因抢男朋友发生矛盾,就找来林某帮她教训一下小燕。

  “12月2日,在我男朋友黄某家中,我、林某、黄某及叶某商量这事。林某想强奸小燕,后来不知谁说要小燕脱衣服照相,于是我和林某、叶某都表示同意。”

  两天后,他们正式行动。中午12时许,阿阳和林某来到中学门口。“见到小燕,我上前表示想跟她和好,做朋友,开始她不愿意走,林某上前劝她,后来3人来到了黄某家。”阿阳说。

  阿阳先是倒了一杯白兰地给小燕,小燕不肯喝。阿阳说喝了这一杯就当做回好朋友,小燕就喝了。

  喝完酒,小燕想走。但林某守在房门口,让小燕再喝一杯。于是阿阳又倒了一杯酒,并恐吓小燕说如果不喝就见一次打一次。第二杯酒下肚后,小燕就醉了。

  黄某证实:小燕喝完第二杯酒就失去知觉,阿阳叫她躺下。林某就用被子把小燕盖住,自己也钻进被子里,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十几分钟后,林某将小燕的上衣脱掉。

  灌醉后猥亵再制视频传播

  小燕的父亲说,去年12月4日中午,我接到女儿班主任的电话,称我女儿没有上学。

  “我和妻子到学校找,听班主任说,有同学知道我女儿进了某小区一间房子。我就来到那个地方,见到女儿的同学阿阳。大约18时50分,我在那间屋里找到了女儿,她在睡觉,外表正常,但神志不太清醒。后来我就把孩子接回家了。”

  12月30日中午,他接到女儿学校的电话,“校长告诉我说,校园里流传着我女儿被侵犯的视频,问我怎么处理,我坚持报警。”

  阿阳承认:当时小燕的父亲来找她,自己就骗其父说小燕不舒服在睡觉。然后他即刻和黄某他们说了情况。慌乱时,大家将小燕藏到天台。叶某拿出手机播了一段林某玩弄小燕下身的视频,并说是在天台拍的。

  林某对在天台的猥亵行为供认不讳:我们将小燕藏到天台,我将她的裤子脱下到大腿,手摸其下身,叶某在旁用手机拍照。

  在对小燕进行猥亵后,叶某将视频传给林某。第二天,视频就在网上流传开来。

  主谋因未满16岁不负刑责

  今年1月11日,荔湾公安分局石围塘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林某、叶某、阿阳抓获。

  经审查,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荔湾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叶某聚众强制猥亵妇女,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叶某在刑满释放5年内又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林某因犯罪时不满18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荔湾区检察院特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而本事件中的阿阳和黄某,因未满16岁不负刑事责任。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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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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