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通讯员张俊报道:利用分管财务、后勤等职务便利,在学校基建工程中,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昨日,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原副院长范国志,因涉嫌受贿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现年59岁的范国志是国家一级舞美设计师,曾担任湖北视听科研究所所长、湖北省电影学校常务副校长、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
据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范国志在担任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分管该院财务、机电、总电和后勤等工作期间,为他人提供方便,先后18次收受贿赂共计40余万元。
2005年2月至2008年10月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楼、琴房等校园设施,个体建筑商陈某承包了部分工程。为了感谢范国志提供的方便和帮助,陈某先后7次送给范国志5.2万元。2006年到2008年10月间,湖北某公司为取得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街道口校区部分房屋的承租权,该公司董事长顾某找到范国志,请求给予帮助和照顾。此后,顾某先后送给范国志共计25万元。2008年6月,荆州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为感谢范在负责教学楼项目分包工程中的关照,分两次送给范10万元。
范国志在归案后,交代了上述全部受贿经过,并全数退回了赃款。“我认罪,我很后悔。我受党教育多年,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能给社会做点贡献,请法庭酌情从轻处理。”昨日庭审中,范国志当庭认罪,并辩称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春节前后行贿人到家来看望,自己因此把这当成了朋友间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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