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县二中对学生食堂菜肴中涉嫌有异物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对承担学生餐食供应的思泽园食堂处以违约金2000元,食堂经理及红案班班长各处违约金100元。
5月12日午餐时,泸县二中高三学生小周和两个同学来思泽园食堂就餐。小周在一楼小炒窗口购买了一份黑木耳炒肉丝。吃着吃着,小周发现菜里有一块东西很异常:既不像木耳,也不像肉丝。他突然感到一阵恶心:“哎呀,好像是小老鼠的脑袋啊!”
食堂负责人范友明等人听到学生反映后,前来查看。“我们反复看了那个东西,都觉得像是木耳头子之类,但几个学生就是不
听。”食堂负责人表示让3名学生免费重新点菜吃饭,将小周投诉有异物的饭菜倒掉了。
“思泽园食堂的菜里有老鼠!”消息立即传遍数千名学生,并在“百度-泸县二中吧”里成为热点。学生们纷纷对学校食堂的卫生和饭菜质量提出质疑,要求学校加强对食堂的监管,确保学生就餐安全。
泸县二中副校长刘大勤介绍,学校食堂系对外招商经营项目,共有6000多名学生在食堂就餐。获悉学生投诉菜里发现异物后,学校立即组织专人对食堂的调料、配菜和肉食等原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清查,“豆瓣都用滤瓢仔细过滤了一遍,没有发现相应证据。”随后,泸县卫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食堂卫生进行执法检查,“同样没有发现类似的疑似异物。”
食堂负责人在接到学生投诉后,没有按规定保留菜品以备查验,导致证据消失。导致这起事件在校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泸县二中认为:食堂构成违约行为。
日前,泸县二中以思泽园食堂销毁学生投诉证据,决定对食堂处罚违约金2000元,思泽园食堂经理及红案班长分别处罚违约金100元。华西都市报 文/图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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