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政将补贴创业大学生社保费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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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财政将补贴创业大学生社保费用
2010年05月28日 14: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5月28日电(王剑 阳丽)今年以来,江西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大学生就业。28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今年,江西已经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当地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此外,对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将结合创业服务年相关活动,努力增加资金投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完善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多项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现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据悉,目前省财政厅已预拨7.8亿元就业资金保障各项政策实施,以确保今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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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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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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