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若干意见》,部署促进提高职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工作。我省提出,全面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落实和逐步完善中职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的规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必须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所有职业院校都要与相关企业、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育教学模式。凡能够实行“订单培养”的学校或专业,都要积极与企业、用人单位联系,并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人才。我省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和逐步完善中职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的制度。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段安排学习和实习时间。实习期间,学校要加强与企业在实习方案制订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处理好“工”与“学”的关系,确保顶岗实习教学效果和岗位技能训练水平,共同做好实习考核工作。积极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建立“学分银行”,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王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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