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炜
江苏省近日公布《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其中规定教师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6年,以此遏制“择校热”。该意见稿一经出台,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公众对此也是褒贬不一。笔者认为,教师流动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也有利于教育水平的提高。
有一种观点认为,交流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表面文章而已,不但对“择校热”现状于事无补,相反还会助长教师择校教书的势头和借机行贿受贿的不良风气,更重要的是容易使教师队伍不稳定,从而给社会和学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分布的巨大差距,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瓶颈。好学校因为自身的优势资源成了学生家长竞相追求的对象,而那些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的学校却总是乏人问津。“有钱有关系可以上好学校,没钱没路子只能上差一点的学校”,这极大地损害了教育的公平。而“择校热”的背后,家长们并不仅仅是对好学校硬件的迷恋,更重要的是对优秀教师资源的信赖和垂青。诚然,相对于弊病根深的旧有教育体制,教师交流还不足以撼动它的种种障碍,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教育现状,但是从现实发展的角度来看,教师交流不失为均衡教育资源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事实上,不但学生家长们追求好学校,就连教师们也是无限向往。因为好学校意味着好的福利待遇和得天独厚的工作平台,好学校在选择师资力量上长期具备绝对的优先权,如此一来,好老师自然就会扎堆进好学校。教育均衡发展,最关键的就是教师资源的均衡化,而教师均衡化最好的方式无疑是教师队伍的良性交流互动。只有师资力量平衡了,各校之间的差距才会逐渐变小,学生资源自然而然也就均衡了,“择校热”也必然会得到有效遏制。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笔者深刻体会到,教师交流制度在平衡教育资源的同时,还有助于学校之间的互助提高。优秀学校的教师交流到薄弱学校,可以带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好的工作方法,帮助薄弱学校提高;而薄弱学校教师交流到优秀学校,也会学习到好的教学经验和理念。
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有利有弊。在当下的教育背景下,教师交流制度或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可能是最恰当的方式。至于在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则无关乎制度的好与否,考验的是教育部门在执行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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