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凤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于春节期间组织学生参与“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拜年网页的内容设计为:一拜壮美河山,二拜炎黄始祖,三拜历代英杰,四拜革命先烈,五拜英雄模范,六拜亿兆黎民。(1月17日新华网)
通过开展“给祖国拜年”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操,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然而,却遭到网民的批评,原因何在?大约,“给祖国拜年”活动,需要的只是倡导或倡议,而不是压任务式的“组织”。
拜年,本是一个感情色彩浓厚的个人行为,它发乎个人的感情而行之于外,属于私人领域的范畴。“给祖国拜年”活动虽然意义重大,但一旦变成政府部门压任务式地组织“拜年”,无疑会让这一活动变味。这也是教育部这一 “命令”引发民众反感的原因。
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方式“给祖国拜年”呢?显然,对于这种拜年活动,应当是提倡或倡议,而不是组织和要求。显然,如果教育部门说“倡议”学生参与这个活动,就不会引起网民这样强烈的反应。相对于“要求”来讲,“倡议”给了学校和学生更多的空间和自由,倡导爱国,这是民众也愿意做的事情,而且我国百姓向来不缺乏爱国热情。
在如今这种提倡法治、私人权利日益伸张的时代,民众的法治意识日益增强,民众不喜欢公权力之手伸到私人的领域,在拜年这一小事上也是如此。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厘清权力的边界,需要明白哪些事情是可以用行政的方式去“要求”,哪些却只能倡导的。只有真正了解民众的心理需求,坚守公权力的边界,遇到类似于“给祖国拜年”之类的事情,才能采取正确的做法。否则,原本很好的初衷,却因为方式方法的不对,就事与愿违,贻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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