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李迎春
7日晚,湖南省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另有8人在医院留观。
虽然,有关方面对事件做出了雷厉风行的处理,教育局长撤了职,校长被刑拘,学校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有关方面也承诺给予赔偿……可是,这种种事后的举措,都无法弥合那些遇难者家人破碎的心,更无法唤回那些学生可爱的身影。
根据有关方面的说法,“天气下雨”、“学生调皮”、“挤在一个楼道”、“有人跌倒”等是事故的原因所在。我们当然不能完全排除这些原因,但是,我们也深知,这些原因根本不足以解开民众心中的许多疙瘩。
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04年3月11日,山西临猗县孙吉初中突发踩踏事故;2005年10月下旬,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一所小学晚上8时许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随后,湖南娄底市第四小学校园内发生一起学生拥挤事件;2005年11月初,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估衣小学发生学生上下楼梯时踩踏事件……虽然,每次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查明的原因”可能各不相同,但不容否认,这一系列的悲剧背后都折射出校园安全教育的缺位。这种缺位,不仅表现为有关的政府机构没有引起重视,也表现为许多的教育机构往往将此类悲剧当成“小概率事件”而不屑反思甚至有意忽略。
事实上,教育部在2006年就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均做了具体的规定,并要求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个学校开学初、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避险、逃生、自救演练等。但是,对于这样的安全教育规定,有多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真正贯彻实行呢?又有多少局长、校长和教师真正将其当作一回事呢?
对安全教育的忽视和轻视,往往是导致许多悲剧的最终原因。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学生的升学压力转化为学校的竞争压力,学校在安全教育的实践中,往往只是通过几场报告、几次演习,甚至以配备相关的“安全摆设”等方式来推行“上面要求的安全教育”。因为,这些学校深深懂得,给学校带来声誉的不是“学校很注重安全”。虽然“出了事故”会有不良影响,但“没出过事故”也并非种种评比的关键指标,更何况,诸如踩踏事件之类的悲剧,只是绝对的小概率事件。或许,在他们心中,将时间和精力过多地倾注在这些“小概率”事件上,既不合理也不划算。而在一些教育管理部门的那里,或许也会经常叮嘱“不要出事”,但对学校安全教育的要求恐怕也是“过得去就行”。有了这样的心态,学生的安全教育就难免会停留在纸上和嘴上,而这种停留在纸上的安全教育,又怎能真正防范和避免悲剧的一再重演?
就此而言,湘乡的这次悲剧只不过是许多学校和教育机构“侥幸心理”的残忍展现而已。在一个安全教育得不到切实重视,无法真正将安全教育的各种细节贯彻在每天的日常教育中,想要禁绝学生踩踏一类的悲剧,恐怕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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