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正式对外公布“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部分地区中学校长的一纸推荐信一旦通过北大相关部门的审核,其推荐的学生便可以免考,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改革方案一经推出,便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实名推荐制”对于打破一考定终身,对于大学选拔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但公众也怀疑,摆脱了分数这个硬杠杠,人性化的推荐是否会成为新的滋生权力寻租的沃土。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项改革方案多了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实名”。即,学校的推荐名单要附上校长的名誉和品格,以此加强对推荐者的监督。与以往保送生制度等推荐制度中经常出现的责任分散相比,此举多了几分人性化监督的色彩。个性化的选材制度需要个性化的监督体制,这样看来也不失为一种匹配的监督措施。
但是,不少事实证明,人品经常是靠不住的,这一点对于“有品者”和“无品者” 都一样。缺乏制度的约束,我们有多少美好的改革方案滑落到权力寻租的深渊;没有制度的保障,品格再好的校长恐怕也难以抵御行政干预的压力。而且,在当前教育体制下,中学校长常常连自己的教育理念都难以实现,何以能在工作中体现出个人品格呢?又何以能以此“品格”来做担保?这是公众质疑的焦点,也应该是制度下一步完善的重点。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最早倡导者,浙江杭州二中校长叶翠微说,推荐制的绿色通道不是“人治通道”,应该是一个程序性的通道,是一个学校的校长经过完整的教师团队、学生团队、家长团队、校外专家的认证,最终向高校直荐优秀生的制度。
在改革方案中,我们看到,如何在推荐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方案”并没有给出指导性意见,只有一个对作弊者取消资格的惩罚性措施。可见,大学只是完成它提供绿色通道、建立评审机制的任务,正如叶校长所言,建设确保推荐公平合理的团队, 这样的任务还要交给中学来实现。
对于高考公平来说,实名推荐制度不过是一剂微量的“皮试”,其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有着“试水”的意味,无论是最高3%的比例或是下降30分录取,所谓“推荐上北大”并不完全靠一纸推荐书就行。因此,改革方案的影响不应被夸大,北大选择少数学校也是出于对于政策可操作性的考虑,舆论不应对此作过多阐释。试想,如果真完全按公平原则,所有中学校长都有资质推荐,那么,对于一所大学接收来说,这将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讲,此次改革的探索意义都很值得肯定。我们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改变积习已久的高考制度,但我们应该鼓励甚至督促大胆的改革先行者,毕竟,走出第一步总还是需要勇气的。对于“校长推荐制度”我们应该以宽容的态度鼓励之,同时,我们也谨慎地关注此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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