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7日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会和师德挂钩,但绝对不与升学率挂钩。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在我看来,江苏省出台的“师德规范”,将“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内容明确列入,让教师职业道德更加细化和明晰。这是职业道德约束,不是道德管制。
正如“不歧视学生”即是师德要求,也是工作规范一样,于教师而言,坚守师德与恪守责任,并不是独立分割的两部分,在很多时候浑然一体。我以为,从泛泛的道德倡导,到强调特殊的职业、特殊的责任,用制度的存在、以绩效考核的形式,对有可能出现的不道德进行制约和防范,这是江苏省师德规范制度的最大亮点所在。
随着社会价值的多元化,现实的师德规范不能再以“完美的道德巨人”为范本,而是应以人性缺点作为制度设置的“预想”。换言之,不能强行要求和奢望教师人人都能成为无私忘我的道德楷模和“英雄教师”,但可以通过制度监管和制度评价的方式促进教师恪守责任、坚守师德。这是以权益规范去涵养师德,而非“高大全”式地苛求师德。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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