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掩真相的“薪酬面议”应予消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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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遮掩真相的“薪酬面议”应予消除
2009年08月28日 08:53 来源:辽宁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杜绝招聘中的潜规则,全国各地、包括辽宁都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不愿公布薪酬标准、“薪酬面议”的招聘单位进行封杀。

  那么,“薪酬面议”背后藏着什么潜规则呢?有网友以亲身经历予以揭露——这名网友在武汉一家公司应聘,面议工资时,老板告诉他,工资是公司的秘密,不便告知,反正在武汉平均水平以上。在经过一周的无薪实习后,老板告诉他,底薪400元,另有提成,但所谓的提成,需要在完成公司规定的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量之后才能拿到,这次求职的结果是,算上吃住行的费用,还得倒贴。

  在总结了自己和他人赴外地求职的过程后,这位网友发现:“薪酬面议”是一些单位骗人的惯用伎俩,实际上工资很低,但为了吸引人前去受骗,才打出这个引发悬念和幻想的幌子;即使没有诱人上当的背景,大多“薪酬面议”的岗位也都不太适合应聘者,却耽搁了宝贵时光,致使许多求职者在一座城市里的求职时间超过一个月,各种费用越花越多,有些人花光了盘缠不得不无功而返,甚至于流落街头。

  “薪酬面议”,不但加大了求职者的求职成本,同时也加大了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按照岗位重要性、工作量与技术含量,以岗定酬,即会吸引愿者前来,过滤掉无意于本单位的求职者,提高招聘效率。

  这样的道理,用人单位不可能不明白。而且在金融危机波及下,就业难度增大,求职者的心理预期降低,人才市场供大于求。在这样的情势下,一些单位仍打出“薪酬面议”的招牌,只能表明其诚意不足,有设下招聘陷阱之嫌。

  薪酬不透明的人才市场,既是不规范的,也是不成熟的。一个成熟的人才市场,在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薪酬底线,有一个合理的薪酬制定规则。在上海的人才招聘市场上,就启用这样的规则:实际招聘薪酬=挂牌底薪+面议上浮薪酬,其中面议的上浮薪酬为挂牌底薪平均上浮20%左右。

  在“薪酬面议”幌子下设置陷阱无异于饮鸩止渴,受诱骗的求职者终会逃离,这样的企业终会因口碑不佳、形象坍塌而倒掉。但每个用人单位都是城市软环境的一部分,每个应聘者的经历,他们在众多“薪酬面议”的单位间辗转的艰辛,都会转化为向求职群体发出的警示信号。这样的信号多起来,就会影响城市形象,引发人才向其他城市流动,从而削弱本地的竞争力。因而,遮掩真相的“薪酬面议”应予消除,诱使求职者上当的用人单位更应该成为城市的公敌。(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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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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