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成瘾的准确说法是网络成瘾性行为。按照成瘾性行为研究权威、诺贝尔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的理论,成瘾性行为的本质,是在先的消费提高了在后消费的边际效用,以致形成邻近互补性(adjucent complementarity)。由此,网瘾可定义为:某人增加在先的对互联网服务的消费会增加其在后的对同样服务的消费,那么某人对互联网服务是上瘾的。网瘾属于一种正常的消费资本现象。
目前社会流行的“网瘾”概念,却将网瘾曲解为病,这是对互联网的歧视。因为“人们不仅会对酒、可卡因以及香烟上瘾,而且也会对工作、饮食、音乐、电视、自身的生活标准、其他人、宗教及许多其他活动上瘾”(加里·贝克尔《理性上瘾行为理论》)。人们一般不拿工作成瘾、音乐成瘾、吸烟成瘾等等大做文章,偏拿网瘾大做文章,是因为在潜意识中残留歧视互联网的成分。互联网是新事物,许多人对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不适应,对青少年接受新事物看不惯,看消极方面多,看积极方面少,这不利于社会进步。
青少年网络成瘾性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其消极、负面的影响虽然不是主要的,但也不应忽视。我以为,造成青少年网络成瘾性行为,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的原因在青少年自己,客观的原因在社会。社会原因中,主因是教育体系背离全面发展原则,畸形发展应试教育,抑制了青少年游戏、娱乐等正常需求的满足。现在应试竞争已向初中、小学甚至幼儿园扩散,就像当年的科大少年班,孩子们成了小大人,心理难免扭曲。网瘾是物极必反的结果,上网消费之所以产生互补性和增强效应,是因为对青少年需求满足上“欠债”太多。只要应试不走极端,网瘾的极端现象自然就会消失。许多发达国家不强调应试教育,网瘾也少,就是证明。
所以,治网瘾首先要治教育。包括教育学校、教育老师怎么正确对待学生。否则,借治网瘾为名,进一步压抑青少年的正常需求,只能强化教育中不合理的方面,加深教育现状中固有的矛盾。至于青少年在这种环境下是相对被动的,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人和行为反应。有人打了个比方,说小孩子好比是钢琴,社会、学校、教师好比弹琴的人。现在钢琴走调儿了,弹琴的人不检讨自己为什么没弹好,反而责怪钢琴。钢琴如果会说话的话,一定会像斯蒂夫·基恩那样说:“不要攻击我,我只是一架钢琴。”
既然网瘾根本不是病,就谈不上治疗,不应由医院出面干预。教育机构是有责任的,但不是干预网瘾的青少年,而是要有人去干预教育机构,要求教育机构少给学生布置一些作业,多给学生一些社交、游戏的时间和空间。现在的网瘾治疗基本可以归于伪科学范畴,政府应像打假、治理不法摊贩那样,加以干预。
我们要反思,是不是我们在哪些地方做得不对。而不能用加强成人错误的方法,消除这种错误造成的结果。
至于青少年确实出现了网络成瘾性行为应该怎么办?我个人认为——
社会要宽容。要多肯定青少年上网的积极一面,理解时代不同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不同需求;要揭露“网瘾治疗”这门伪科学,不能再让江湖骗子残害青少年。
学校要引导。要从合理满足青少年正当需求这个根本上,消除形成网瘾的根本隐患;如果暂时改变不了应试教育的大势,就更要正视它会带来负面作用这个现实。
家庭要监护。对已形成网瘾而面临考学的青少年,家长要从正面疏导。一般来说,对成瘾性行为的正面疏导,要从培养预见性入手。研究表明,缺乏预见性的消费者最具上瘾可能。如果家长不能改变孩子只顾眼前的行为方式,任何办法都是不能从根本上起作用的。 -姜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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