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同一个地方绊倒三次,他定羞惭不已;一个社会活动被同一个错误惩罚了三次,整个社会都要认真反思。据昨日《京华时报》道,北京又一处夏令营——26日开营的“知心姐姐夏令营”出现甲型流感疫情,130余名参加夏令营的学生被隔离观察。
而此前7月25日,北京市卫生部门证实,在京举办的一个名为“全国青少年海陆空特训营”的小学生夏令营发生甲流疫情,有36人确诊。比这更早一点的,是广州123名学生参加“黄埔夏令营”集体染流感,其中14人确诊为甲流。
耐人寻思的是,7月22日,国家卫生部网站发布过为防范甲型H1N1流感,学生暑期夏令营应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的通知。北京市卫生部门也特别作出过夏令营必须每日两次测量体温的规定。为什么夏令营有令不从,有规不循呢?
原来,夏令营既不属于教育部门管辖,也不属于旅游部门治理,卫生部门当然更要靠边。有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一个开设夏令营的公司,只要合法登记注册,不超过范围经营,就可以开办夏令营。也就是说,它无需通过任何资质的审批,没有准入门槛。比如“全国青少年海陆空特训营”,它声称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青少年科普教育俱乐部”主办,而该俱乐部在《辅导员》杂志网站上发表声明,从未主办过这么一个“特训营”。原来十来天培训需交8900元的夏令营只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
在监管真空的情况下,夏令营的经营者只能靠“自律”。可从“刚进去测过体温,后来就没有测过了”的表现可看出,第一是常识缺乏,也许连甲型流感有潜伏期都不知道;第二是责任意识缺乏,连测个体温这么简单的事也不肯尽心尽力。再从出了事学生用偷偷带进去的手机报告家长,然后家长举报才让公众了解疫情的“事后处理”来看,参加这样一个“神秘”的夏令营要冒的风险也实在太大了。
“严格自律”不可能,只能“强化他律”。政府要用法规填补这个管理的真空地带,使夏令营有明确的管理主体,让夏令营在法律的阳光下经营:在疫情流行时依法慎办乃至停办。非如此,“夏令营”变成“甲流营”这样的事件必将不断出现。
-洪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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