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矫正不公,我们发明了许多补偿政策譬如加分制度,公正在重重矫正中扭来扭去。我们的社会似仍缺乏一种坚定的、不可动摇的正义基点———即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没有一个一以贯之、共同认同的公平基点。正因为公平价值混乱不堪,所以舆论在评价状元造假事件时,很难在一个公认的公平基点上进行讨论。
随着近日北大、港大拒录造假状元何川洋,争论许久的造假事件暂时画上一个句号。人们叹息不已,纷纷呼吁严惩何的父母,而原谅那个无辜的孩子。可没办法,规则在上,纵容将贻害无穷,给社会传递非常恶劣的暗示。
冒尖的何川洋,成了规则展现自身力量、社会强化公平、舆论重建公平信心的祭品。有能力拿到高考状元的人却想着去加分,到最终高考状元被取消录取资格,在这起尴尬的事件中,许多是非都被混淆了,许多善恶都没有了清晰的边界,人们陷于混乱的情理冲突和伦理矛盾中,似已无法理清头绪。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系列的尴尬呢?这一切,都源于加分政策的制度性原罪。不公正的、充满悖论的加分制度使人们陷入价值的迷宫中,情理与法理严重冲突,让人无法理清头绪。
加分制度是一种非正义的制度。据说因为少数民族的教育水平和发展水平与汉族有差距,为了矫正这种起点的不公平,所以用加分这种制度进行救济———可有关部门有没有想到,加分本就是一种巨大的不公,一种对于非少数民族学生的逆向歧视?以一种不公矫正另一种不公,就一定会得到公平?
我们的社会存在了许多层面的不公,为了矫正这些不公,我们发明了许多补偿政策譬如加分制度,公正在重重的加分矫正中扭来扭去,如今已经完全混乱,任何一种不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为了矫正不公”。我们的社会似仍缺乏一种坚定的、不可动摇的正义基点———即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这个原则的缺乏,公正扭来扭去,导致公正可以被随意解读、随意阐述、随意界定,而没有一个一以贯之、共同认同的公平基点。正因为公平价值混乱不堪,所以舆论在评价状元造假事件时,很难在一个公认的公平前提下进行讨论,各持已见,结果是在主流导向上无论如何处理都难显情理兼容的公平。
加分制度另一方面的制度性原罪在于,包含着无穷无尽、无法封堵、无法防范的腐败漏洞。加分20分,决定着许多人的一生前途和命运,这么巨大的利益,怎会不诱引着无数掌握行政资源者用自己的仕途去赌后代的前途?许多人之所以会同情造假的高考状元,是因为他们明白,如果坐到招生办主任的位置上,谁都难以拒绝诱惑。
从愈演愈烈的高考疑云到此起彼伏的加分腐败,加分和倾斜制度滋生了无数腐败,人们已经从最初的痛恨腐败者,痛恨滥用权力的人,变成了如此痛恨那些加分制度,痛恨不公正的加分诱引着许多年轻人犯错。如果没有这种加分政策的话,那个年轻人根本不会生出那种贪念,他完全可以凭着自己的能力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
说这一切并非为何川洋及其父母的造假行为辩护,并非用体制为其当遮羞布。造假是他们的贪念和恶欲所为,取消录取资格是应得的教训。所以说这一切,是想阐明,不要仅仅关注这个极端的个案,出现如此尴尬的事件,如欲惩前毖后,制度性的反思必不可少。 □曹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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