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现象年年见,今年吉林松原作弊案更显示出作弊手段科技化、组织化、产业化的特点。然而,由于现行法律不健全,违法成本却不高。用法制的手段治理高考舞弊,进而推动高考改革,必须提上日程。
有关部门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与高超的作弊手段,已经形成集团化、产业化的作弊链条相比,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难免失之于宽。比如,按照现行规定,抓到了作弊者只能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成绩等,远远不足以震慑犯罪。综观吉林“5·28”贩卖作弊器材团伙案件可以发现,他们只生产兜售作弊器材,并不卖考试答案,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他们很难处置。“所以尽管国家查得严格,但他们一直没事。”要根治高考舞弊行为,必须依靠法律手段,严肃追究作弊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
目前备受争议的高考改革也需要法制手段来推动。对于高考制度的弊端,社会各界已形成共识,但在如何改,怎么既有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又能保障教育公平方面,却有颇多争议,以至于每一项改革政策出台,都会伴随着公众的质疑。有人甚至认为,在诚信缺失、教育腐败时有耳闻的当前环境下,扩大高校自主招生、实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措施,不仅难以带来实质内容的公平,还会损害程序上的公平。这使我国高考制度改革陷入了两难境地。
要使高考改革冲出迷雾,将考试招生纳入法制轨道是个办法。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明确受教育者的考试权益,明确政府、考试组织机构、大学、中学在考试招生中的权利与责任,对在考试招生中弄虚作假、侵犯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唯有如此,高考改革才能摆脱公众质疑的羁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摘编自新华社6月17日电文/张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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