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广西出台文件,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336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被选拔到来宾市兴宾区挂职任“村官”。然而,10年过后,他们中的201人却不得不面临被解聘辞退的境地。期间,13名“选拔生”因不满个人处境,曾发生因上访被区里组织强制法制培训的事。
应该来说,这些选拔生原本十分优秀,他们经过激烈的竞争,通过有关部门层层选拔和细细考核,最终被分派到广西来宾市的多个村中担任“村官”。然而,经过几年的挂职锻炼,在有关部门的眼中,他们不仅没有变得更加优秀,反而成了一个“烫手山芋”。面对这些“挂职村官”,来宾的有关部门亮出了自己的底牌:要编制,没有;想走人,请便!
挂职村官10年,最后却落得如此境况,无论对“村官”本人还是对广西的有关机关而言,恐怕都是一个不小的“尴尬”。的确,根据国家和广西的有关文件,对这些选拔到基层的大学生,虽然规定了“择优录用到乡镇机关,甚至提拔为乡镇领导”,虽然规定了“优先获得事业编制”,但无论是“择优”还是“优先”,都并非保证他们能进入乡镇机关,也并非保证他们能获得事业编制。不容否认的是,来宾有关部门不仅没有能真正对这些村官“择优”与“优先”,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有意忽略甚至漠视这样一个群体的利益和诉求。
你可能要说,挂职10年却面临被辞退,或是这些村官自身素质的问题,或是这些村官工作没有成绩;你可以说编制在减少没有空缺,也可以说这些大学生村官达不到“优先录用的条件”;你甚至还可以说有很多乡镇领导的配偶、亲属、七姨八姑需要照顾……可是,在广大民众看来,这些理由都显得有些苍白,有些无力,不仅不足以消除民众的怀疑,也不能回避这样的质疑:为什么好好的制度,在来宾的操作中却变了形走了样?
理性告诉我们,制度永远不可能完美无缺,关键是在实践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来宾村官的尴尬,在背后作怪的其实是有关机关的私心和权力的任意。不是没有编制,而是编制用来“照顾领导家属”去了;编制还要用来继续替停职的村官“代领”薪水;这些村官不满境遇反映问题也不行,需要进行强制法制培训……这样的实践,排挤的是那些没有“关系”的村官,挤兑的是那些“不知道打点”的大学生。
在国家鼓励广大的大学生到基层去,到中西部去的今天,这样的尴尬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又需要采取怎样的举措来破解,值得有关部门好好思考。只有已有的政策得到很好的执行,政策的不足又能得以及时充实完善,才能成为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去的强大动力。今日早报 □本报评论员 李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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