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期间,吉林省松原市发生了一场令人震惊的高考舞弊事件。
《中国青年报》记者赶在6月7、8两天到松原市扶余县采访,可能是因为此前有媒体披露了松原往年高考舞弊的情况。但记者实地采访发现,在严查之下,高考舞弊禁而未绝。这篇报道中的几个细节令人震惊:家长公开在考场外谈论“抄”、“仪器”和“买场”(这个“买场”还真是个新鲜词);考试过后,学生公开谈论“刚才抄了多少或哪个没有抄上”;最让人目瞪口呆的,据新华社报道说,扶余县有两名女教师向考生出售高考作弊用的接听、接收工具27套,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松原舞弊案的规模是否空前,没有看到最后的调查,一时不敢说;但其性质之恶劣,学生、家长的“参与度”之高,考场秩序之乱,可能是近几十年来罕见的;这种恶劣风气,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据警方介绍,松原市今年对高考舞弊查得特别严格,早在高考前已经查处了几批犯罪团伙。在这样的严厉打击下,还有如此严重的舞弊案发生,人们不得不去想,这里的风气何以形成。令人痛心的,是该地的一些教师公然参与甚至组织高考舞弊。虽然卷入舞弊案的教师只是极少的一部分,但是从他们的胆大妄为程度看,已经是老手,不太像是“初犯”。这些教师队伍中的败类,为何能长期肆无忌惮,当地教育部门是否有失察之责?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援引一位教师对舞弊案的谴责,认为那些舞弊的人“太过分了”,“整那玩意儿(指销售作弊器材),违反职业道德,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了,坑学生,坑家长!”
“坑学生”,是肯定的;可究竟“坑”了学生什么呢?
一般而言,对高考舞弊,人们会认为侵害了考试的公平,形成“不公平竞争”,鸠占鹊巢,让勤奋学习的学生吃亏;可是比这更可怕的,是这种公然存在的舞弊会颠覆学生的是非观。学生在接受普通教育的阶段,应当学会自强,明礼守法,他们需要更多地接受美德的熏陶,成为有教养的人。我们的教育,要让学生成为公民,而不能成为敢于亵渎社会公正、丧失道德良知的市侩。教育青少年要有所为,也要懂得“有所不为”,这是最重要的道德情感教育。当今学生高中毕业前,一般都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仪式”,可是如果他在被视为当今社会最为公平的高考中敢于舞弊,那他在未来几十年的社会生活中,还有什么不敢“为”的?
这起高考舞弊事件,损害的远远不是一个地区或几所学校的声誉,而是所有学生的心灵———参与舞弊的学生固然会受到处分,终生悔恨,侥幸逃脱的学生在未来的岁月中有可能会一错再错,而那些勤奋学习的孩子可能会从这种丑陋的现实中开始怀疑社会的公正,怀疑自我奋斗的价值。18岁(甚或年龄更小的孩子)便受这种风气的熏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早些年,学生如果考试作弊一次,可能在校几年都抬不起头;教师如果参与弄虚作假,事败后往往无地自容。可是,如今竟有学生敢于买答案,敢于在考场抢别人的答卷抄袭,竟有教师敢于组织舞弊并卖“作弊器材”,丝毫没有耻辱感,这样的“教育”,会给下一代留下什么呢?实在令人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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