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相关方案的制定和出台,离不开广大教师的参与和支持。近日,一位基层学校的教师向本报投稿,畅谈他参与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体会和心得,特予以刊发,敬请关注。
——编者
-浙江省玉环县龙溪中学 李枫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参加了我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工作。这个过程有很多启示,我们把它总结为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五步曲”。
第一步是确立指导思想。各个学校基础条件和发展规划不同,是较大幅度地拉开差距,还是采用比较“温和”的考核办法,需要结合实际分析利弊,事先有个底数。学校修订方案时大家讨论,内部工资差距与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有关系,一方面,工资分配要体现老师劳动量和教学水平的差距,另一方面,如果教师劳动量和教学水平比较“整齐”,就不要生硬地拉大差距,既要鼓励和认可作出贡献的人,又要维护团队合作精神,创造和谐工作氛围;可以考虑循序渐进的办法,先实行“过渡期”,着重于把制度建立起来,既体现教师贡献大小,也反映多数人的意愿,今后再根据学校发展情况逐步加大浮动的力度。校长和老师们在指导思想上达成了共识,才能做到工作目标一致,步调一致。
第二步是全面满足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如果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人们面对新生事物的第一反应可能就是疑虑。老师们对学校方案中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的把握程度也因人而异。有的老师在内心还会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即使方案有利于大多数人,也容易被误读,甚至招致抵制。让每一个老师全面了解政策、背景、特点、性质、功能,乃至于每个条款的目的及意义、每项具体数据的依据和办法,才有可能把事情办好。
第三步是组织得力、有代表性的工作小组。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工作小组要包含校内各个层面和群体的代表,充分体现民意。这些代表应该自身素质较高、作风过硬。二是制度先行。工作小组要先明确议事规则、从起草到出台的程序、讨论问题应该遵循的原则、教师参与的言行规范等各项制度,并征得全校老师的认可。在这个基础上再制定、修改方案,老师们会更加理解和支持。
第四步是研究学校内部的劳动分配和评价方案。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显性劳动与隐性劳动要合理评估。比如“中层岗位津贴”曾是意见最难统一的问题。在方案修订过程中,应该先将问题提出,由教师代表与学校领导共同拟定。二是各类人员劳动量要相对平衡,比如毕业班教师课时数可能超量,而有的教师课时相对要少。对那些课时不足的老师,可以组织他们开发校本课程、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这样大家都有多劳多得的机会,对方案的看法会更加理性。三是与改进学校管理办法相结合。比如像值夜、值日、值周、节假日值班之类的工作,我们全校教师都可以自愿申报承担或者不承担,体现尊重个体的劳动平等,在这个基础上给承担者一些补贴,大家都没意见。
第五步是充分解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预算方案。我们觉得应该先提出一个预算方案“可行性报告”请老师们研讨。可行性报告要主题明确、条理清楚、文字准确,能用表单的就不用文字,让教师容易看、容易算,能自己估算到努力的目标和存在的差距。从我们学校的情况看,一部分指标是任何老师通过努力都能达到的,另一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体现一个导向作用。预算方案充分传达给全体老师,意见统一后,下一步出台方案的工作就水到渠成。
真正制定好一个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学校的管理水平是个考验。应该以学校的发展为第一原则,校长要起到组织者的作用。真正让教师参与进来,大家都朝着促进学校发展的目标共同努力,即使方案一开始通不过,也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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