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三幼回归“国办园” 标志着16年“体改”落幕
崇文区第三幼儿园坚持了16年的体制改革,在7月1日之前画上了句号。
1993 年,崇文三幼成为全北京第一家进行体制改革的幼儿园,从此教育系统多了一个“体改园”的特殊称谓。16年后,这家有着50年历史的市级示范园重新回归“国办园”的身份,却标志着北京学前教育一段历史的结束。市教委此前发布的文件中提到,北京所有“体改园”,都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转制工作。
16年的体改之路,伴随的是幼儿园收费模式的演进以及由此造成的种种争议和讨论。体改一朝结束,却没能同时终结这些喧嚣。幼儿园的钱到底该怎么收?为什么这样收?
无独有偶,6月30日,根据一份调研报告得到的数据,目前北京全市注册登记的各类合法幼儿园共1266所,此外还有1298所未登记注册的“自办园”,合法幼儿园只能满足一半入园要求。调研发现,目前北京市学前教育存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幼儿园发展不均衡等现象。2008年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仅占教育附加费的3.1%,且只有145所国办园可以享受财政投入。
月费收了16年
政府省了半个亿
试水
月费收了16年
政府省了半个亿
16年前,崇文三幼园长范佩芬率先倡导发起了体制改革,如今,还是这位老园长,亲自宣告了改革的结束。
“ 国办园”由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经费本应全部来自政府拨款;但在当时,“国办园”的日子并不好过,幼儿园教师的人均工资水平只有每月300多元钱,在社会上仅仅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为了能够维持幼儿园的日常开销,向家长们收取“赞助费”成了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对这笔费用的争议也由此不绝于耳。
“ 体改园”的目标之一,是使幼儿园成为经济上真正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这意味着进行体制改革的“国办园”将不再享受任何政府拨款,所有的费用都要由家长们缴纳学费来支撑。考虑到“国办园”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范佩芬定下了“以收抵支”的经营思路,她对幼儿园进行成本核算,并且没有效仿其他“国办园”收取“赞助费”的形式,改为由家长按月支付费用。
最初,家长缴纳的费用仅为每月400至500元;16年后,这笔费用逐渐攀升至每月880元。“ 这么多年,园里的维修改造、设备添置,全都是靠家长缴纳的月费支付的。”范佩芬说,幼儿园每年的经费支出从300万元上涨到450万元,照此计算,仅仅这一家幼儿园,体改16年来就替政府省下了5600多万元。
收费价格偏低 “体改园”陷进夹板
绝境
收费价格偏低 “体改园”陷进夹板
直到2001年,市教委才出台了《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办法》,使得“体改园”的收费政策有据可依。根据这份文件,“体改园”逐步实行按成本收费、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开。当时,有一百多家“国办园”和单位幼儿园转型成为“体改园”试点。那份文件中甚至提到,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的国办和民办幼儿园推行。
颇为微妙的是,恰好是在2001年前后,没有转型的“国办园”日子越来越好过,而“体改园”原本在收费上占据的经济优势,却渐渐变成了弱势。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原因是,政府部门逐渐加大了对“国办园”的教育经费投入。根据统计资料,那个时期全国幼儿教育经费投入曾保持每年31% 的增长速度。
但与此同时,家长们向“国办园”缴纳的费用也在水涨船高。
2001年,市教委曾明令“取消幼儿园赞助费”;但与此同时,另一项名为“捐资助学款”的费用,又出现在“国办园”的账单上。当年有消息称,北京有幼儿园的“捐资助学款”达到了3万元的高位,“上幼儿园比大学贵”的说法,那时便已出现。
政府拨款与个人缴费的双重增长,“体改园”却都没能沾边儿。由于价格主管部门对“体改园”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限定,使得这些幼儿园的经济实力无形中被冻结。一位“体改园”的园长回忆说,当“国办园”的电脑都“奔腾”了,“体改园”的电脑却还是386的水平,落后了至少两代。
“每年的生源就这么多,外面的物价在飞涨,你不让我涨价,我怎么去进行设施维修和设备改造?”这位园长有些激动地说,那时候她觉得自己简直是活在两个夹板中间。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体改园”全部回归“国办园”,主管部门的文件固然有其行政效力,但更实际的作用是在形势变化下来了个顺水推舟。
“捐资助学” 家长集体搞公益?
重生
“捐资助学” 家长集体搞公益?
第一次接触“捐资助学款”,奔奔的爸爸还以为自己是搞公益事业呢。
儿子的幼儿园从“体改园”改为“国办园”,老师还是原来的老师,教室还是原来的教室,上课方式也没什么变化,惟独收费方式变得莫名其妙了。此前园长曾经给家长们开了个座谈会,通报体改结束后的精神。奔奔爸爸记得,那次会上园长先侃了40多分钟的教育方针,然后才提及收费的事情。
“体改园”那会儿,奔奔爸爸每个月向幼儿园缴纳1200元“月费”,其中包括300元伙食费;园长告诉家长们,恢复成“国办园”了,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今后每个月缴纳530元,其中150元属于明码标价,80元属于托补费,另外300元仍是伙食费。
缴费少了一多半,按理说该是个好事儿,但是接下来,老师们发给每位家长一张字条,上面写了一行字:“我自愿捐赠元”,空白的地方等着家长们自己填空呢。园长还给了家长们一个参考数字,“每年捐个8000至10000元就差不多了。”奔奔爸爸掐指一算:“这不是把每个月的‘月费’凑一块儿又交回去了吗?”
“收钱就收钱呗,为什么打着‘捐赠’的名义呢?还非要说是什么‘自愿’的!”有家长拎着这张纸条很不满。不过后来家长们一交流,发现最不靠谱的还在后头呢:“捐资助学款”没有所谓明码标价,不像“体改园”的“月费”还有个限制,想往上涨就能涨。这么多年奔奔爸爸头回对幼儿园起了疑心:
“你们说,这会不会是幼儿园搞的黑幕啊?”
该收的钱为什么
不能名正言顺地收
困惑
该收的钱为什么
不能名正言顺地收
家长们对“捐资助学款”有意见,幼儿园的园长们其实也烦着呢。
“ 从当年收‘赞助费’到现在搞‘捐资助学款’,我一直认为这是个烦人的玩意儿!”一位拒绝透露身份的幼儿园园长说,每次到区里开会,园长们坐在一起谈起这事儿,意见也都大着呢,“幼儿园又不属于义务教育,该收的钱为什么不能名正言顺地收?非要弄出个‘捐赠’的说法,糊弄谁呢?”
最令这位园长感到委屈的是,“捐资助学款”其实没有一分钱是幼儿园收的。
她解释说,幼儿园向家长们提供的仅仅是一张进账单,上面列出了“捐资助学款”的建议数额,随后家长们要到银行将这笔款项直接划账到指定的账号上,进入政府部门的财政当中,随后再将捐赠发票拿回幼儿园复印备案。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经费申请,将款项中的一部分下拨过来,幼儿园才能使用这笔经费。
“捐资助学款”的依据是《教育法》第60条:“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市教委学前处曾多次声明,捐资助学属于家长自觉行为,不能和孩子入学入托挂钩。但是园长很无奈:“如果家长不交钱,我们怎么能让他的孩子和其他孩子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呢?”
质询
收费标准
为何12年雷打不动
在幼儿园有据可查的收费项目中,除了相关报销费用和伙食费外,只有一项“日托保育费”是明码标价的。不过多少有些出人意料的是,这一费用的价格标准竟然是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委于1997年制定的,距今已有12年。12年来各类物价一直在不断上涨,惟独这笔钱却是雷打不动。
曾经有“国办园”园长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过这个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这一价格发生波动,会对物价造成很大影响。”这位园长不能理解:“为什么私立幼儿园就有定价权,而且收费价格可以随着市场变化而自由调整?”
崇文三幼园长范佩芬一直认为,在体改过程中形成的取消一次性“赞助费”或捐资助学款,改为按月收取月费的形式,是改革的成功经验。对于这种按月收费的方式,范佩芬的经验是,“教育开销化整为零,家长可以很好地掌控日常的家庭收支。”另一方面,这样给了家长很大的自由度,“出国、换工作或者搬家了,随时都可以转园,不用被一笔赞助费拴在这儿了,这也是对家长的尊重。”
事实上,去年就有消息传出,教育部将在去年年底前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但这事儿至今仍没有下文。前不久本报报道,北京明年拟实施12年义务教育,但是将高中还是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当前还没有定论。“当然是应该考虑幼儿园了!”听到这个消息,范佩芬很是兴奋,“高中并不是教育的惟一途径,但学前教育却是为每个人打下人生基础,肯定更加重要。”这位老园长有一句口头禅:
“我们是干教育的,应该多花些精力去研究教育,不要老去想钱的问题。” 本报记者 周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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