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在选拔人才与体现公平之间寻求突破
高考结束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高考制度怎样才能既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又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我国高考制度一直面临两难的选择。如不改革,其“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如果改革,每一项新政策出台,都伴随着怀疑与争议。
在选拔优秀人才与体现教育公平之间,高考制度改革如何寻求突破?
一考定终身废立之争由来已久
“一考定终身”是我国高考制度的鲜明特征,也是其广受诟病的突出弊端。虽然社会各界就高考改革早已达成共识,但是在怎么改的问题上,又一直众说纷纭。
有人痛感高考分数至上的诸多弊端,极而言之应废除高考。因为这种只认分不认人的高考招生制度,导致中学教育过于偏重知识性、技巧性训练,抹杀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在一个个鲜活的学生个体面前,这一制度显得过于冰冷和僵化,使我们错失很多综合素质高或学有专长的可造之材。
越来越多的教育界人士承认,学生只有差异,并没有优劣之分,一张再好的试卷也考不出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学生能力多元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的今天,用分数这一把尺子衡量个性、专长各异的人才最不公平。
前几年,曾经有媒体发问:“假如郭沫若参加高考,还会有后来的国学大师吗?”“钱钟书、吴晗等大师级人物,如果放在今天的高考制度下,还能有后来的成就吗?”更受抨击的是,这个以分数论高下的“指挥棒”近年来不断向中小学甚至幼儿园传导。
但也有一些专家学者反对废除统一高考招生制度。他们认为,统一高考制度不仅承担着一定的选拔、教育功能,还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的功能,在当前国情下,“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统一高考、集中录取是“最好的制度”。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齐涛认为,高考是保障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最重要的一个基石。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如果没有了高考,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就无从谈起。在其他国家,大学的入学也都有种种的测试、考核、评估办法,有的国家有统一的高考,有的国家有联考,还有的是申请入学,但是总要通过一定的考核途径入学。
他说,很多人喜欢拿爱迪生来反证中学教育不行,用比尔·盖茨说明大学教育有问题,用韩寒否定和抨击现行的教育制度不可取。高考制度设计应该是面向大多数人,被多数人所接受的,只有适应多数人需求的制度才是公平公正的制度。
建立公信是综合素质评价前提
有关专家介绍,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高考制度大的改革就有20多次,但每次都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高考改革并不是想像中那样简单,每一项新措施的出台,其利弊同时产生。
早在1984年,我国就开始实行保送生制度。目的就是给部分有特殊才能或特别优秀的学生敞开高校大门,弥补统一招考的不足。但问题很快显现,为了提高升学率,中学普遍对保送生“推良不推优”,弄虚作假现象层出不穷。1999年,教育部不得不重新规定,所有保送生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2001年,每年约 2万人的保送生规模被压缩至5000人,同时保送的“软条件”都变成了“硬指标”。
还有名目繁多的高考加分和所谓特长生政策,本意都是为了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但很快就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一些权势家庭或教师子女被指享受了不应有的加分。今年有关浙江高考航模加分的报道将这一政策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
再说自主招生政策。2003年,教育界人士呼吁多年的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终于破冰,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高考“大一统”的格局开始打破,为高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拓展了空间。与此同时,对自主招生是否公平、公正的质疑又不断出现。
今年全国10个省份进行新课改后的高考,再次引发舆论对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高度关注。有专家认为,这种“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综合评价”的新高考模式,尝试由单一考试向多元评价转变,体现了人才培养和选拔的规律。
但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综合素质评价目前还处于“空转”阶段,并未与高校招生录取实现硬性挂钩,问及原因,很多教育界人士认为,“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曾经当过10年高中班主任的山东省淄博市教科所副主任魏耕祥说,其实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高考考生的档案中就有考生社会活动记录,然而其真实性大打折扣。他甚至认为,缺乏客观标准的人为评价,在社会公信充分构建以前,一旦操作必将引起社会混乱。
健全配套制度体现教育公平
一次考试不能也不应该决定一个人的终身,这已经成为教育界人士的共识,但是破除分数一元标准的改革探索又屡屡引发公众质疑。高考制度如何在选拔人才与体现公平之间实现突破成为一个难题。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说,教育改革不仅需要理想和热情,尤其需要对教育国情的充分了解和把握,需要缜密的、具有操作性的具体设计,以及配套的措施和政策等。他认为,高考改革可以“放开两头”,对于那些办学水平较高的研究型大学,可以逐步赋予它们更多的自主招生权;高职院校由于供求关系已经比较宽松,完全可以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调配作用,实行不同形式的自主招生。他说,公众对扩大高校自主权的最大担忧,就是高考腐败。最近刚发生的吉林松原令人震惊的高考舞弊事件,证明这种担心完全不是多余的,对当前的道德环境和法制环境,绝对不能理想化。但是,如果止于这种顾虑,我们就会停留于现状,无所作为。比较积极的做法是,通过改革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全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从而建立高校招生的公信力。在此基础之上,实现了这一变革的高校,才向它赋权,扩大其自主招生的改革。
记者采访的部分学生家长认为,无论是大学的自主招生还是中学的综合素质评价,都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尽可能压缩人为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同时加大对徇私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全过程公开,既要保证程序上的公平,又要取得实质内容的公平。
据新华社济南6月17日电 新华社记者 张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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