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反映,寿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向未成年人开放,俨然成了一家“黑网吧”。由于电子阅览室上网价格比私人网吧便宜,还不需要查验身份证,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前来上网,每到双休日情况更加严重。部分家长曾向图书馆反映,希望电子阅览室不要向未成年人开放,但工作人员置之不理。情况果真如此吗? 5月22日下午,记者前往寿县进行调查。
记者调查:上网的几乎全是孩子
5月22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寿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发现里面共有50台电脑,电脑的摆放与网吧差不多。这间电子阅览室虽然有两个出口,但靠近西南的一个出口紧闭,一排电脑桌将门堵住。阅览室北面的墙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未成年人须有家长陪同或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办理上机登记手续,每次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根据有效证件对上机人员进行登记”等规定。
记者在阅览室转了一圈,发现上网人员几乎全是未成年人,有的在玩游戏,有的在聊天,有的在浏览网页。记者问一名10岁左右的男孩多大了,是否有家长陪同,男孩显得有些紧张,关上电脑离开阅览室。记者经过一番观察,可以基本确定,在此上网的未成年人,几乎没有人是在家长陪同下上网的。记者在调查时,看见一名男孩走进电子阅览室上网,他仅向管理员交了押金,未经登记就直接找了台电脑玩起来。
记者找到阅览室管理员,提出想看看阅览室经营上网业务的相关执照,但管理员未能拿出来。 “这间电子阅览室与网吧有什么区别呢? ”面对记者的询问,管理员称:“区别是网吧可以包夜,电子阅览室不能包夜。 ”
图书馆负责人:开放上网是公益性的
寿县图书馆王馆长认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不存在经营行为,属于正常对外开放。王馆长说,电子阅览室是政府一次性投资建设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没有日常资金运转,为解决电子阅览室的网络费、电费和维护费等费用,才象征性地向上网人员收取每小时1.5元的上网费。因为电子阅览室是公益性的,所以就不需要经营网吧所需的相关执照。
至于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王馆长说,电子阅览室只在双休日接待未成年人,上网时间不超过1小时,要求实名登记,一般不要求家长陪同,但若有家长反映不让自己的孩子来这里上网,他们就会拒绝这个孩子再来。当记者提及电子阅览室墙上明明挂有“未成年人须有家长陪同或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办理上机登记手续,根据有效证件对上机人员进行登记”的规定时,王馆长解释说,家长不可能每天都来,他们一般要求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要有家长陪同,对经常来上网的孩子就不用登记了。(记者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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