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顾唯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官司,原、被告是一对亲生母子。
坐在原告席上的小骆今年21岁,看上去仍有些孩子气。他背着书包,一副学生模样打扮。
小骆在起诉状中说,他出生三四个月后,母亲裘某就称无力抚养他,把他送到了爷爷奶奶家。到3岁时,父母离异,骆某跟了父亲。法院判母亲每月负担30元生活费,但10多年来母亲只付了1110元。后来两次经法院调解,先后提高抚养费至250元和600元。到去年9月,母亲认为小骆已经是成年人了,就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
小骆在杭州某大学上学时对自己的专业没有兴趣,却对日语学习甚有天分,于是就退学了,在一家日语培训机构专攻日语,一心准备去日本留学。但是出国留学需要一大笔费用,于是小骆就希望母亲能够拿出部分学费,实现自己的留学梦。
据此,小骆向法院提出了3个诉讼请求,包括:生活费从每月600元提高到2000元,直至自己能独立生活为止;出国留学费用预计25万元左右,由裘某一次性负担9万元;补足2009年10月以后没有支付的生活费用。
在法庭上,裘某说她对儿子疼爱有加。她每月都按约定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尽到了义务,且小骆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了,不需要再支付其生活费。她每月的收入不高,家中还有七八十岁的老母亲要赡养,没有能力承担儿子的留学费用。
裘某怎么也没想到儿子会将自己告上法庭,情绪有些激动:“大专未毕业,还要出国留学,这不是笑话吗?现实一点,我的儿子。”
小骆反驳说,“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了几十年,工资收入较高,且在杭州有两处房产,完全有能力承担我的学费。外婆是要你赡养,但老人一直在乡下,生活花费并不大。我爸爸没有固定收入,只靠爷爷奶奶的退休金供我上学,压力很大。”
双方互不相让,气氛十分紧张。最后陈述时,裘某就留了一句话:“我付不起,法院判好了。”
小骆奶奶告诉记者,小骆已经办好了去日本留学的所有手续,学费也已经交了近7万元人民币,到4月初就可以去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学习了。“他日语很好,有次日语考试分数还是全国第4名呢。”
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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