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的孩子在学校被同村的年轻人拐卖,其父母还遭遇骗子的敲诈和勒索。人贩子被抓并被判刑,但孩子却没有下落。
“小明(化名),你在哪里?妈妈好想你回家。”广安市广安区井河小学10岁的学生小明被人拐卖后,人贩子被抓并被判刑,可这名学生却一直没有找到。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应为此承担责任,将学校告到法庭,要求学校进行经济赔偿。
11月27日,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法庭对此案进行调解,当天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5元玩具拐走同村孩子
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19岁的周小桃在重庆打工。今年3月,周小桃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小陈的男子,双方聊得很开心。聊天中,小陈透露,如果周小桃能找一个5至10岁的小男孩交给他,就付现金2万元给周小桃做辛苦费。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周小桃很快就想到了本村10岁的小明,便回到了井河镇。
3月20日早上,经过一番准备的周小桃来到了广安区井河小学。在校门口,周小桃花5元钱买了一个玩具车,便将上学的小明带出了学校。
随后,周小桃将小明带到了重庆,将小明卖给了小陈,得到500元钱。当周小桃讨要余下的1万多元时,小陈不仅不给,还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胁周小桃。周小桃见动了“真格”,钱也不要便撒腿跑了。
他被判刑儿子却没回来
第二天,周小桃回到广安后,因身上的500元钱很快花光,就想利用这件事去诈小明父母一点钱。
“你是不是在找儿子?你儿子在我手上。准备5万元钱赎人,不准报警。”3月21日上午,周小桃在广安城南一门市买了一张手机卡,用其与小明的父母联系。
3月23日上午,周小桃先后多次打电话到小明家,问钱准备好没有,并约定小明的母亲带5万元,到广花路口赎人。中午12时,周小桃到约定地点拿钱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11月6日,周小桃因拐卖儿童、敲诈勒索,被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虽然周小桃被判了刑,可小明却一直没有找到。小明的父母认为,孩子是在学校被拐走的,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要求学校进行经济赔偿。
小明的父亲周达宽介绍,3月20日晚上,他在家等儿子小明吃晚饭,却迟迟不见孩子的身影。于是,询问同村在井河小学上学的小朋友,才知儿子在学校已经一天不见人影。周达宽急忙赶到学校问老师。老师说,小明的书包在教室里,但人不晓得到哪里去了,学校已经报了警。“后来,我们就接到了要5万块钱去赎小明的电话。”
11月27日上午,在广安区协兴法庭等候调解的周达宽说,“我孩子是在学校丢的,学校应该负有管理上的责任,我要求学校对我进行经济赔偿。”当天,井河小学和周达宽一家没有达成共识。
记者文治华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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