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成立“创业学院” 校内招生可获双学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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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成立“创业学院” 校内招生可获双学位
2009年05月22日 14:55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秋校内招生,选聘企业家任导师,完成课程可望获双学位

  本报讯 记者夏杨,实习生周淑芳,通讯员李宇红、侯永雄报道:昨日,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挂牌成立。这是广东省内首个正式挂牌的创业学院,将在今年下半年面向校内学生招生,报读学生获得学分之余还有望获双学位。校方表示,将选聘校外企业界人士担任创业导师,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平台。

  华师创业学院院长、校党委副书记黄晓波说,高校传统的专业教育缺乏创业教育;只有主动的创业才能真正带动就业。一般发达国家受高等教育学生直接创业人数占总受高等教育人数的38%,而中国只有1%,而广东,只有0.25%。黄晓波感慨,在中国民营个体经济对GDP的贡献达52%的今天,如果不重视自主创业,我们的学士、硕士、博士甚至博士后会被仅有初中文化的企业领导者领导。“高校作为新知识的提供者、传播者,有义务肩负起解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责任,并满足大学生创业的需求和诉求。”

  华师创业学院设立三个分院,分别挂靠在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南海学院。创业学院将建模拟实验室,全真模拟从风险投资到税务、办证等一系列的商业运作。将选聘大量成功企业家、社会成功创业人士和政府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学生创业校外导师。

  创业学院课程设置采用进阶制,完成第一阶段课程才能进入第二阶段的课程学习,完成了前两阶段学习的学生如有创业意向,并组成了创业团队,可通过申请进入第三阶段学习,系统完成三个阶段学习的学生不仅能获得学分,还能获得创业学院授予的结业证书。如果通过校学位委员会的评审,将可获得双学位。

  学校会筛选报名学生,优先考虑参加过挑战杯、创业比赛的学生,如果家庭有资金、自身有强烈的创业意愿并且有能力组成团队的学生也可考虑。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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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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