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晓 通讯员 黄曾) 因为和同学比手机屏幕大小,开县某中学高三学生王某,因一句口角将同桌捅成重伤。经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发后,王某觉得后悔,向在外地打工的父母打电话告知此事。在父母劝说下,王某到当地派出所自首。次日,王某父母赶回开县,向伤者小波的家长道歉,还支付了4万多元医药费。(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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