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孟薇)两名高中毕业生到广州应聘礼仪小姐,孰料被骗到深圳被逼卖淫。日前,拐骗她们卖淫的男子斯某落入法网,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2月,犯罪嫌疑人斯某伙同李某、何某等人先后从广州刘某的手中将被以招工名义骗来的女孩子带到深圳进行卖淫。斯某在深圳市福田区分别租住了皇岗新村76栋和97栋两间房作为唐某某等6名卖淫女的住处,并与李某等人共同管理卖淫女的日常生活、联系嫖客、收取嫖资、带卖淫女去卖淫等。
根据被害人叶某交代,其和同学唐某本是到广州一家酒店应聘礼仪小姐,其二人签订了一份自愿书,内容是自愿做礼仪小姐,要在4个月内赚够8000元做押金,但没有提到要其从事卖淫活动。其被带来深圳后,在斯某的恐吓下被“开处”,继而被迫卖淫。其他几名女孩子遭遇也大致相同,且几名女孩子仅约十七八岁。
日前,斯某已因犯有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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