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规定:推荐一名学生就业 奖励老师2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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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校规定:推荐一名学生就业 奖励老师200元
2009年04月10日 15:24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商出台多项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

  本报讯 记者夏杨、通讯员黄芊报道:广东商学院教职工能推荐一名毕业生就业,就奖励200元!面对就业难题,广商出台了多项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学校以党委书记杨维、院长王华的名义写信,发动广大校友和教职员工关心关注学生就业,帮助推荐学生就业;邀请创办企业的优秀校友回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吸纳毕业生就业。

  此外,书记、校长带队分赴惠州、东莞、深圳、中山、佛山南海、顺德等地市,走访校友和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就业。

  广商专设奖励基金奖励关心就业工作的教职员工。对于成功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师生员工,按成功推荐一名毕业生就业奖励200元的标准给予鼓励。同时,成功推荐5-9名以上毕业生就业者,由学校授予“关心就业工作贡献奖”称号;成功推荐10名以上毕业生就业者,由学校授予“关心就业工作杰出贡献奖”称号。

  对于就业率100%的班级,由学校在毕业典礼上宣布授予“就业工作先进班集体”称号。二级学院毕业生工作以一年来无重大违纪、违规和失误为前提,每一专业总体就业率达到99%以上的将给予奖励。并规定,该专业毕业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奖励2000元;毕业生人数在101-200人的,奖励3000 元;毕业生人数在201人以上的奖励4000元。

  对家庭经济窘迫、求职特别困难的毕业生,广商给予300元/人的求职补贴,方便他们主动出击,寻找就业岗位。对于志愿去西部和农村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学校设立奖励金,奖金从2008年的2000元/人提高到3500元/人。

  同时,学校将在今年招聘机关、教辅等单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招聘本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人事处与毕业生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一般为2年),合同期满后,再自主选择其它就业渠道。同时,建议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聘请本校毕业生担任课题助理,由学校与助理签订短期就业合同,采取课题经费与学校各出一半的办法付给报酬,为毕业生最终顺利就业建立一个安全的缓冲带。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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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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