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教育部22日公布一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据了解,试点地区和学校将制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创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北京市,江苏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海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将为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开展试点工作。
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成为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新模式,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在试点工作当中,青海省部分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完善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将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吉林省松原市,上海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中山市,陕西省宝鸡市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同时,教育部还公布了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的总体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逐步形成较完善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根本上解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和学前“双语”师资短缺问题,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记者刘奕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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