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6岁的浩浩(化名)在丰台区青塔西里腾龙双语幼儿园午休时,脸部被老师踢伤。昨天,当事老师表示并非故意踢伤浩浩。园方称,浩浩太顽皮,且其家长来幼儿园吵闹影响不好,希望其退园。退园通知规定,浩浩已交的学费不退,且若其执意上学,则园方对浩浩此后受伤不负责。家长质疑此为霸王条款。
一年前,浩浩转学至青塔西里腾龙双语幼儿园上学前班。浩浩的父亲鲁先生说,上周六下午5点,他从幼儿园接浩浩回家后,发现其脸上有一块淤青,询问得知,浩浩午休时被老师踢醒,“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正好踢在脸上”。气愤的鲁先生立即赶到幼儿园讨说法。当时,园方未否认浩浩被踢一事,但双方就此是否系故意行为争执不下。当天,该幼儿园的园长提出希望浩浩退园。
昨天一早,鲁先生来幼儿园打算办理退园手续,“但退园不退费”。鲁先生说,园长手写了一份退学通知,其中规定,将不退还浩浩家长当月缴纳的学费,若浩浩家长执意让其在此上幼儿园,孩子自己碰伤或被其他小朋友、家长打伤,园方不负责。鲁先生说,园方应退还剩余学费并赔偿浩浩的受伤损失,“学费每月420元,这月还剩18天,应该把钱退给我”。
昨天,记者在该园刘园长办公室看到了退学通知,其内容与鲁先生所述一致。
对于浩浩被踢伤一事,当事的焦老师昨天称,事发时,全班在类似地铺的床上午睡,她睡觉时无意踢到浩浩面部,“直到孩子家长找到学校我才知道踢到他了,不是故意的”。焦老师已向鲁先生表示歉意。刘园长说,浩浩在幼儿园期间十分顽皮,多次打伤其他小朋友,引起多名家长不满。并且,浩浩受伤后,其家长来园吵闹影响不好。考虑以上原因,才建议其退园。“我们没办法接收这个孩子了”,若浩浩家长执意不退园,园方将不承担其受伤的责任。至于退学不退费,“这是学校的规定,一视同仁”。
丰台区教委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腾龙双语幼儿园是在工商注册的培训学校,未在教委注册,不属于教委管辖范围,退费由该企业自行约定。若是在教委注册的正规幼儿园,对执意上学的儿童受伤不负责任是不对的。(记者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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