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29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0年第3号预警通知》,对各校防火、工地管理、校车管理等做出提醒。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近期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查找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程施工工地、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火灾事故易发场所的火灾隐患;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自查自纠各类安全隐患。中小学、幼儿园应加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在建工程边施工边使用的情况,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围绕交通安全教育,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将世博期间形成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延伸到日常工作,继续密切与公安等部门合作,严格校车管理,规范校车安全出行。同时,各校应根据冬季大雾、雨天、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指导学生主动规避交通事故。 (记者 陆梓华 特约通讯员 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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