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力量应该介入改革
记者:无论“结盟”的利弊如何,这是一个探索的过程。怎样让自主招生走得更好,内外部是否应协同努力?
郑若玲:目前出现的几大“结盟”,反映了改革初期政策的多变与不稳定。这样一个探索的过程是必要的。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制度设计,必须在现实中不断试验、修正,才能日臻完善。自主招生改革也同样如此。因此,对于这种改革的试探应有一个宽容的心态。但由于高考招生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利益,且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又不能不谨慎而稳步地进行。如今,高校早已不是“象牙塔”,其自主招生也不仅仅是高校自己的事,而是一个与外部各要素密切互动与关联的过程。在实施自主招生时,虽然高校享有法定的招生自主权,但绝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天马行空、随心所欲。“自主”不等于“自由”,高校在行使自主权的同时,须臾不能放松自律,否则很容易操作失控,事与愿违。
与此同时,外部力量也应积极介入到改革的进程中。教育主管部门在职能上应由以往的“包办者”变身为“监管者”,密切关注改革的动态与问题,适时适度予以监管和引导;民间力量尤其是社会媒体也须积极参与,发挥有效的监督与舆论作用;与改革紧密相关的中学,则应确保所提供的反映学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材料公正客观、真实有效。而外部力量有效参与的前提,是自主招生政策、过程及结果的透明化。只有在以更加科学的统一高考成绩作为录取基准、舆论监督体系更加完善与透明、多样化与公平性相互兼顾的前提下,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招生才具有可行性,其选材功效也才能达到最大化,并最终带动所有高校步入自主招生之列。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自主联盟招生不注重个性,只一味地强调考试科目的难度与对知识的单维考核,很可能变成第二次高考,从而失去“自主”的意义,自主招生高校也因此丢失了招生的自主权。这是自主招生高校应该警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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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清华大学发布消息,自去年组成的清华大学、上海交大、中国科大、西安交大、南京大学自主招生“五校联盟”,今年新增浙江大学后,再加中国人民大学,形成“七校联盟”。
11月21日,北大(含医学部)、北师大、北航、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香港大学同时在各自官网发布公告,七校联合组织2011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
11月25日,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大、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宣布加盟“北大系”,“十三校联盟”确立。
一天之后,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八所工科高校签署《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并宣布,在2011年自主招生中实行联考,“理工系”诞生。
11月26日晚,清华、北大先后宣布,联考时间分别确定为明年的2月19、20日,“理工系”则于次日表示,一定错开考试时间。(丰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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