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市征兵办了解到,成都市今冬征兵工作将延长报名时间。市征兵办特别提醒,凡有志于参军的适龄青年可带上学历证(非农业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报名。
记者了解到,作为连续三年被省政府、省军区表彰的“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双流县在区(市)县中征集任务完成较好。双流县人武部部长杨立刚介绍,早在年初,双流就未雨绸缪地制订了全年征兵工作宣传计划,变征时突击宣传为平时经常宣传,而且特别重视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双拥工作、民兵训练等平台上融入征兵宣传,让广大适龄青年耳濡目染浓厚的军营氛围。此外,双流还充分发挥专武干部、民兵营(连)长和基层民兵熟悉基层、了解群众、掌握实情的优势,组织他们深入社区和村组,引导应届毕业生、高考落榜生和其他适龄青年算好政治、素质、经济、前途“四笔账”。
市征兵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流县在宣传动员上的一整套做法值得在全市推广。同时,市征兵办也希望更多适龄青年积极踊跃报名,到绿色军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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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为鼓励更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入伍后,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还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二是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补偿代偿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
优抚安置
按照《兵役法》和现行安置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符合城镇安置的退役士兵,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进行安置,鼓励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回农村的退役士兵,享受扶持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对征集的普通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毕业生,退役后仍按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接收安置。 (张笑地 王鹏 记者 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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