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规范教育培训广告市场的一项举措,上海工商部门8日宣布,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发布前的备案管理。
这项新规定要求,上海的各类民办学校发布招生广告时,广告内容应当在发布之前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并严格按照核准的内容发布广告。这其中既包括民办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机构,也包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规定,不具备合法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包括教育咨询企业不得发布招生广告,也不得以“与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合作”的名义,单独发布招生广告或联合发布合作办学招生广告。
上海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通过广告选择民办学校时,可以查验广告上的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文号,来确认学校的合法性和招生内容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对于违规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行为,工商、教育行政等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记者俞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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