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现在在学术界很有影响的老师当年差点被大学拒之门外。“文革”结束后,老师由于年龄偏大,就直接报考某校历史系的研究生。老师有家学渊源,平日又素喜读文史方面的书籍,所以专业课没有问题,唯独外语水平几乎是一穷二白。后经人指点,报考时选择了日语,当然老师也是十有八九都不会做,好在日语与汉语终归有一点相似,有一道日译汉,老师一看就猜出是“农业学大寨”,从而避免了外语得零分。“文革”后研究生录取政策还较为宽松,只是规定“见零不取”。老师于是凭蒙对的“农业学大赛”幸运地进入大学学习。后来老师的外语水平还是一直不见起色,但这不妨碍他现在已经成为一名出色的学者。
但有人就没有老师这么幸运。今年西安考生孙见坤,很有国学天赋和功底。但由于考试发挥不好,距离一本线差了7分。复旦大学8名教授爱才心切,联名上书学校要求破格录取并得到学校的同意。但陕西省招办却因分数不够,拒绝将孙见坤的档案投到复旦大学(据8月25日《羊城晚报》)。看起来,小孙同学要跟复旦大学失之交臂了。
现代大学制度在中国已经出现一百多年了,但现在的大学连自己想招的人才都招不进来了。民国时期,有多少偏才、怪才,都能够被大学不拘一格地录取,成长为一代大师,比如钱鍾书,比如闻一多。那时候的大学,招生完全自主,学生也可以自由报名,同时报考多所学校。这样的制度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优长,报考合适的大学,大学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录取心仪的学生。双向选择的结果,考生可以扬长避短,进入有利于自己特长发展的学校。而学校,也逐渐地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可谓双赢的结局。
不幸的是,大学的自主权如今小得可怜。我不否认,现行的招生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公平性。但教育是培育人的事业,培养人才是教育的最高目标。衡量教育制度是否合理,显然要以此为标准。人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的人才,他们能够胜任社会赋予的职责,但才能并不是十分突出,尤其是创新性不足。另外一类就是天才、偏才、怪才,他们在某一方面有特别杰出的才华,对于所从事工作,不仅能够胜任,而且能够创新,能够推动从业领域的发展。但伴随着优异的天赋,他们身上往往也有缺陷。那么教育制度,就应该既要考虑到大多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同时也要为少数的天才留空间,把他们的天才最大限度地发掘,扬长避短,造福社会。而我们现行的招生制度,连孙见坤这样的人才都不能被录取,显然是有问题的。
近年来,高校自主招生略有松动,应该是一个进步。考虑到我们社会的诚信程度,这方面的改革不宜太快。但对孙见坤这样特别突出的学生,还是应该开一扇“后门”,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
当然陕西省招办顾虑也不无道理:如果这次为孙见坤开了这个口子,“条子生”、“关系户”等腐败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有句话说得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遇到这样的特例,只要严格程序(如由多名教授联名举荐),保证公开(在媒体公开所有招录信息)、控制数量(天才总是极少数),公平性应该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只要是在阳光下,走前门、走后门都不是太大的问题。(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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