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强经费管理。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
有专家认为,这些措施直指近年来浮出水面的高校债务问题。自2007年自吉林大学“自曝”欠债30亿元的消息后,高校债务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2009年上半年,浙江省杭州市审计局又曝出消息:至2008年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5所市属高校负债合计13.11亿元。其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负债已达8.2851亿元,这所学校拟卖地还债的消息原因又引发了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种种争议。
浙江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指出,近十年来,由于高校扩招以及追求“高、大、全”的豪华办学之风盛行,不少高校债务越背越重。政府应对高校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制定措施并加强高校的发展规划管理,严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设和负债规模。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此外,《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的要求”。
据悉,“扩大化解高校债务风险试点”已成为2010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之一。(记者吴晶、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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