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2010年起,自治区将每年安排1.6亿元资金,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新增8.4万名接受助学金的学生名额,使受资助的学生人数比去年增加约两倍。
新疆政府高校助学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资助标准分三档,一等特殊困难学生将享受每学年3000元补助,二等困难学生将享受每学年2000元补助,三等一般困难学生将享受每学年1000元补助。
目前,自治区财政已拨付201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1.5亿元,共使18.3万名大中专院校学生受益,其中高校学生5.4万人。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又拨付2010年春季学期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7960万元,使自治区高校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新增8.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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