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严防报复举报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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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严防报复举报人
2010年06月21日 1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郑州6月21日电 (记者 李贵刚) 21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即日起至25日,该院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并称要完善奖励机制,统筹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当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向媒体通报了2009年河南省检察机关举报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以及2010年河南省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的活动安排。

  据其介绍,举报宣传周期间,河南省检察院将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开展下访巡访,重点对群众多次举报未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督查督办。6月23日,全省检察机关还将统一开展检察长接待活动。届时,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将深入基层参与和指导当地的检察长接待活动,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在本地开展接待活动,直接受理群众举报。

  张国臣表示,检察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检察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在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答复、及时答复、答复到位。”张国臣说,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举报初核在化解社会矛盾、消化分流线索方面的作用,努力减少和杜绝因举报人长期得不到答复和对答复不满意而重复举报、越级上访甚至非正常上访等现象发生。

  此外,要完善奖励机制,统筹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举报线索保密工作,严防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的发生。因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给举报人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构不成犯罪的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理。对于诬告陷害被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经查举报失实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要适时澄清事实,还当事人以清白。

  据悉,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70%以上来源于群众举报。自2009年,12309统一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开通后,群众举报踊跃,成效明显,改变了河南省检察机关举报线索连续四年下降的态势,首次呈现上升态势。去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初核1464件,移送立案775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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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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