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2月1日电(记者 张羽)为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和省军区司令部联合推出福建省退役士兵技能免费培训项目。从本年度起,对退役士兵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更好、更快地提高自身素质、扎实掌握一门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从2010年冬季开始,凡福建当年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官兵都可以参加免费技能培训。退役士兵于当年12月底前到当地民政部门报到,领取《福建省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指南》,并提出报名申请,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可携相关材料前往承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目前,福建省人社厅、民政厅等部门专门成立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办公室,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福建九个设区市共有24所技工学校158个专业承训退役军人培训,2011年计划培训11000多名退役军人。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学制五个月,共600课时。培训课程突出实际操作训练,实训课和理论课的比例为2:1以上。参训学员完成相关培训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承训机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结业证书,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发给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资金补助方面,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为免费培训,参训学员不须支付任何培训课程费用。此外,对于完成规定学习期(5个月)的学员,承训机构将按每人每学期1500元给予生活费补助;对于学习期不满五个月的参训学员,根据承训机构的考勤记录,按照实际培训时间,每满一个月发给每人300元生活补助费;对于学习期未满一个月的学员,按实际培训天数给予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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