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市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本市及时出台措施,在今年第四季度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100元,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据了解,目前,本市有城乡低保对象22.3万余人,此次,北京市共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款2230万余元。另据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结合物价走势情况,本市明年还将对2011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进一步调整。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国内市场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造成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成本增加,生活压力增大。北京市动作快、标准高、幅度大,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凡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等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持续一定时间,造成城乡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性支出明显增加,影响基本生活的,可启动本预案。给低保及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研究低保标准是否提高。此次发放补贴是在《应急预案》启动前采取的措施。2007年10月,因物价持续上涨,市民政局就曾启动应急预案,向23万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元。
记者了解到,临时生活救助金额的额度将根据粮油和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当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临时生活补贴将停止发放。
《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启动预案:
-本市粮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涨幅超过上年同期40%,且持续2个月以上时;
-本市副食品价格出现大幅增长,造成满足城乡居民最基本的食品支出标准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时;
-水、电、燃煤(气)等居住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大幅增长,造成城乡低保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时。(记者杜新达 通讯员李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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