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昌10月9日电 (望作信)10月9日8时,三峡175米蓄水已升至168.32米,三峡库区呈高水位运行,昨日,长江海事部门要求,凡航行长江干线三峡库区的船舶,其水线以上船舶实际最大高度与跨河建筑物所在地当时水位(吴淞高程)之和不得超过192米;如超过192米,一律不得通过三峡库区所有跨河建筑物。
今日,宜昌海事局出动20艘海巡艇,200多海事官员将长江海事局航行库区限高通告告知船舶公司、船舶驾引人员,要求各有关船公司、船舶应逐船制定蓄水期间超高船舶安全航行具体措施或方案,并报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超高船舶应在每次开航前进行严格检查,切实保证本船水线以上最大高度控制在安全高度内;凡船舶水线以上高度超过最大控制高度规定的船舶,各海事管理机构一律不予办理船舶签证;对于未采取安全航行具体措施的超高船舶违规航行的,海事管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据了解,三峡库区175米蓄水,航段内支(汊)河流增多,部分河口水域跨河建筑物(桥梁、电缆等)通航尺度受限,按175米蓄水的标高,船舶通过跨河建筑物净空高度若小于17米,就能安全通过,现不少船舶实际水面以上高度都已超出17米,为确保高水位运行期间船舶安全,必须对超高船采取限高措施。(完)
参与互动(0) | 【编辑:齐彬】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