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局副局长郑朝栋醉酒超速驾驶一辆公用吉普车,在漳州市区江滨路洋老洲游泳池往西路段撞上了前面的一部摩托车,摩托车上的一男一女双双被撞飞,严重受伤。 经交警部门检测,肇事司机郑朝栋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56毫克,远远超过80毫克的醉驾标准。记者昨天从漳州市芗城区交警大队获悉,郑朝栋因醉酒驾驶已于事故次日8月18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500元。
据当晚在场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称,受伤的两个人都是事故摩托车上的人,两人被撞飞出去后,摩托车还被往前面推行了10多米。该市民还称,事故发生后,从肇事车上走下来的共有两男一女共3个人,“个个都满身酒气,明显都喝高了,几乎站不稳”。而且,车上下来的人态度十分傲慢,尤其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那个女的特别嚣张,还说“不要紧啦,该怎么花就怎么花”。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当晚的肇事司机名叫郑朝栋,1954年出生,是芗城区交通局副局长。芗城区交警大队交管股负责人表示,当晚接到报警后,他们就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是256毫克/100毫升。第二天,根据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就对肇事司机郑朝栋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500元,并将此事抄报当事人所在单位,“一切依法办事”。
对于郑朝栋醉酒驾驶公务车撞人一事,芗城区交通局局长张碧云表示,这肯定是违反了公车使用方面的规定。事情发生后,张局长还特地在局里召开会议,重新强调有关规定,组织大家再学习,并突出强调“不能公车私用”“不能酒驾”等规定。张局长说,等交警部门将情况调查清楚后,局里将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理。至于当晚说话傲慢的那名女性,张局长承认也是芗城区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如果她真的那么说,肯定不对,严重影响到公务员的形象”。(《东南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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