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银监局了解到,为帮助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江西银监局日前出台灾区金融服务新举措,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后重建支持力度。新举措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用于重建修复因灾损毁住房;对信用良好的农户,贷款利率可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
为加大对受灾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江西银监局要求各金融机构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延长还款期限6个月,在2010年底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降低贷款门槛,大力发放面向灾区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对农村种养大户、特色种养业予以重点扶持,增加对灾区扶贫贴息贷款。
江西银监局还要求金融机构设立“三大窗口”为灾区群众提供人性化金融服务。一是设立救灾贷款发放窗口,为防汛救灾和灾区重建贷款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设立灾后特殊情况存款支付窗口,对因受灾遗失身份证件、存单、存折、银行卡的群众,第一时间先办理口头挂失,待灾后补齐资料再办理正式挂失手续;三是设立灾后人民币兑付窗口,对提交水浸人民币要求存入或兑换的灾民,及时予以办理。(记者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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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中国多地遭暴雨洪涝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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