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烧"不退 工会人员称高温津贴发放缺依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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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烧"不退 工会人员称高温津贴发放缺依据

2010年07月06日 13: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石家庄7月6日电 连日来,中国多地出现最高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人员是否享有高温津贴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官方媒体《人民日报》6日发表报道“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记者对广州、河北等地建筑工人、交通协管员、环卫工人等露天作业人员的随机调查显示,多数工人对高温津贴知之不详或“没听说过”。

  截至6日5时,河北省气象台已发布7月2日以来的第十一个高温预警信号。5日,该省10余县市气温超过40℃,其中省会石家庄市出现40.5℃最高温。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下,建筑工人、交通协管员、环卫工人等挥汗如雨。在石家庄一处建筑工地,来自河北省赞皇县的李全忠说:“高温津贴?老板肯定不会花这个冤枉钱。”

  河北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王亚之称,目前河北省还没有专门针对高温津贴的相关规定,而且全国也并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石家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孟繁刚也认为,从执法者的角度看,高温津贴的发放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据介绍,2007年,中国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曾联合下发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王亚之说,由于法律对高温劳动保护的规定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在执行和监管上存在难度,因此河北省目前没有制定实施高温津贴的相关细则,发多少津贴还只是依靠企业和用工单位的“自觉自愿”。

  有关专家呼吁,高温劳动保护要有刚性规定。针对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交通警察、炼钢工人等特殊工种的高温劳动保护立法工作应尽快进行,“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也体现了社会对劳动者的一种关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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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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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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