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丑”行为,广电总局重拳整治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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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丑”行为,广电总局重拳整治
2010年06月11日 10:17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严禁伪造嘉宾身份,欺骗电视观众”、“不得选择社会形象不佳或有争议的人物担当主持人”、“不得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

  国家广电总局前天正式下发两份正式文件,对“相亲类节目泛滥、造假、低俗”等倾向着手整饬。

  在当下的各大省级卫视中,近10档名目各异的相亲类节目如火如荼,相亲类节目的“泛滥”已经让许多观众产生了“审美疲劳”。更让观众不满的,是嘉宾身份的“造假”行为,并常被网友揭露。对此广电总局要求,“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嘉宾关,要认真核实嘉宾的真实身份,严禁伪造嘉宾身份,欺骗电视观众”,广电总局还要求节目对嘉宾的个人身份进行审核,不能仅由演员、模特、富二代占据荧屏。“不得邀请个人品德有问题或有争议,持不正确或非主流价值观、婚恋观的人物参加节目。”

  对节目中屡屡出现的嘉宾之间人身攻击、恶语相向的现象,广电总局在文件中要求:“节目不得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各婚恋节目不得在节目中互相诋毁、攻击。”广电总局还明文规定,所有交友类节目均不得现场直播,要严格执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对有问题的内容和错误的观点必须删除。

  对于各种情感类节目的猎奇、炒作边缘题材等“审丑”行为,广电总局进一步要求,“情感故事类节目不得展示丑恶、迷信;不得展示因亲情矛盾、家庭纠纷导致的极端行为、过激言论、‘ 揭伤疤’或恶性案件;不得过分渲染悲情、阴暗、颓废心态……”广电总局在文件中明确规定,情感类节目及相亲类节目都应加强对嘉宾的良性引导,对主持人的选择也应慎重。同时,对那些引起社会恶评的嘉宾,不允许此类节目再起用。

  史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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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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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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