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于丹委托律师给全国各地的新书书店发出律师函,称孔子第75代孙、日本《中国聚龙新闻报》总编辑孔健的《论语力》(与于丹合著,新世界出版社)、《于丹的天空》(江西人民出版社)、《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中国工人出版社)四本书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权利,要求新华书店将以上图书下架。前天,孔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于丹此举没有法律依据。
孔健称,上周五,全国各地新华书店都接到了于丹的律师函,称《论语力》、《于丹的天空》、《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四本书侵权,要求新华书店将图书下架,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现在,出版社已经接到大量退货。
孔健说,于丹无权直接给新华书店发这样的律师函。该律师函只是民事行为,既非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文件,也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此举给自己和出版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自己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他还表示:“此前,我和于丹关系很好。我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而且事先没有和我做任何沟通。”
孔健表示,自己曾出面组织中国聚龙新闻报社、日中版权交流中心等机构,2007年5月、2008年1月两次邀请于丹访问日本,花费100多万。仅为于丹购买与日本首相见面的一件衣服,就花了130万日元。在东京洽谈于丹书的出版和合作时,孔健列出十项普及《论语》的合作项目,其中包括日本出版于丹书籍、在中国共同合作出版弘扬孔子思想的书籍。孔健出示了一本《论语力》,称扉页的文字“孔健大哥,这是我们用心的所得”为于丹所写。孔健说:“我请于丹提意见、签字时,于丹说,‘我信得过大哥,不用签字,你具体操作好了’。当时还有别人在场。”孔健说,他保存了当时的录音。《论语力》、《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使用了于丹在日本的演讲,这些内容都有日方授权,而《于丹的天空》封面照片为于丹提供。孔健的律师表示,口头合同只要有他人在场作证同样有效。
对于孔健的说法,于丹颇为气愤,她表示,自己从没有“用孔健(的钱)买过任何衣服”,此说为“杜撰”。孔健写了七八本书,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我从来没有同意(与孔健合作),严词抗议多次无效。”
中国工人出版社表示,该社已经收到于丹的律师函,该社经过了授权并查看了相关资料,并履行了出版方的职责,但是和于丹没有任何直接联系,于丹维权,应该找授权方而不是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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