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时人取名,强调避讳。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名字不能和本朝皇帝、自己长辈及尊崇的人一样,甚至一个字相同也不行;写文章时,涉及到这些人名也往往避而不用该字,而以改字、空格、缺笔等方法代替。这种旧时封建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不想在开放的今天重现了。
一位68年前出生以来便以“刘德华”作为名字的四川老人,在家乡经营驰名的“刘德华牌板鸭”,三年前注册成为商标,但月前他收到香港天王巨星刘德华所属公司律师信,指他侵犯版权,更对刘德华造成侮辱和诋毁,要求“刘德华牌板鸭”取消注册。(5月6日《重庆晨报》)
我一直对“天王”刘德华有着不错的印象,这大概也因为他像其经纪公司所说的,有着“多年奋斗获得的良好公众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但今天这个消息于“天王”,却让我觉得比名字被用作板鸭商标,更有损他的公众形象。我甚至宁可相信这是经纪公司借机炒作,也不愿去想“天王”真的会介意自己和一位68岁老人重名。
这其实是个很好判断的纠纷,四川老人取名在先,他的姓名权也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在2007年注册商标时,为区别香港刘德华,还将自己头像注册商标,并得到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一个主观上并无故意侵犯“天王”刘德华的老人,只因为一个小自己一截的年轻人和自己取了个一样的名字,而且不巧还出了名,就要被说成是对这个年轻人造成了精神损害,这到底是做板鸭的老人侮辱和诋毁了“天王”,还是经纪公司的律师信侮辱和诋毁了老人?
名字原本只是个符号,但不想现在还是因人的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差异而被赋予了特别的意义。可从来也没有法律规定,在娱乐界出了名,那他就是高贵的,甚至连名字也要像古代的帝王一样,被普通人避讳;同理,也没有谁说,一个做板鸭的平凡老人就一定是卑微的,甚至连保留自己名字的权利也要受质疑。
当“刘天王”还在博客上高调回应时,这位四川老人却沉默寡言了许多,究竟谁更受到了精神损害呢?
作者:郭钦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