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汉阳区鹦鹉街78岁的糖尿病患者刘志祥老人奔波22次,就是“讨”不回280元拆迁补偿费。昨日下午,老人终于在第23次奔波时拿到280元钱,记者镜头面前,老人留下一脸苦涩的笑。
昨日上午10点,刘志祥手拎一黄色小布袋,从暂住的江岸区蔡家田女儿家里步行3分钟,走到黄孝河路蔡家田公交车站,踏上第22次讨钱之旅。
这一次,本报记者接到老人投诉信后随行。
小布袋中,有一叠手写的记录有他此前21次奔波经历的“讨钱日记”,一袋不含糖的饼干,一瓶自泡的茶,还有老年证。老人身体不好,有糖尿病。路上,要是饿了就赶紧吃点饼干,以免突然发病。“以前,我一般还带根黄瓜,今天老伴忘了买。”老年证后写有儿子和女儿的电话,怕万一在路上出了事可及时通知家人。
10 时5分,开往汉阳的524路公汽驶来。老人凭老年证免费上车,在一窗户边的位子坐下。车上,紧锁双眉的老人不时也露出他乐观豁达的一面。他说,要错过上下班高峰,在上午10点或下午2点左右乘车,这样容易坐上位子。“如果没有位子,我也不站在年轻人身边,免得别人给我让位子,不好意思。”
刚到5月,车上已很闷热。太阳从窗户中照进来,老人的脸上渗出汗珠。
45分钟后,车抵汉阳腰路堤。随后步行10分钟,老人来到一幢门前挂着“杨泗新民拆迁办公点”的楼前。这里,便是老人日记里的“拆迁办”。
楼内106房间,老人看到了他在日记里写的不愿透露姓名的“A领导”。
A领导是个年轻人,身着白色T恤,正跷着二郎腿坐在办公室内一侧沙发上与人谈事。老人进来,他没有起身。
老人激动地说:“为280元钱,我已跑了21次。”A领导平静地听着老人诉说,他表示,老人的事他知道,钱会给的,现在还没到位。“钱又不是我自己的,我凭什么要卡你?”最后,他叫来一名女工作人员,商议决定让老人等电话通知。不久,A领导改变主意,又转告老人下午来。
“下午来?”老人说,这是第22次了,我不知道在这里留过多少次电话了。
故事从2008年3月19日展开。
当天,因所住区域整体拆迁,刘志祥和老伴到办理拆迁的企业——武汉均阳拆迁有限公司办理结算合同,因当天时间较晚,合同内容没有核对,“有线电视迁移补偿费”280元未记入合同。次日去找,不愉快的事便发生了。
“当时正好碰上那个结算的小姑娘。给她反映情况后,她说:‘账结了一切都完了,一切都晚了,有问题也晚了。’我说有你这样的吗?这是你们的错,市政府还有信访办,老百姓有问题可以申诉呢。小姑娘说,那你只有打官司了。”
老人非常生气:“为280元打官司有必要吗?我坐了几十年办公室,没听见这样说话的。”
之后,老人去找领导。一位年轻人听了后,要他将有线电视收据给他,并在收据上记下了老人的电话号码,说认这笔账。当老人问他贵姓时,他说“你来办事就行了”。老人心想:“这个小伙子是多大的领导呢?”
4月1日下午,老人又找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年轻领导,他说已转给那位女同志(注:即和老人吵嘴的“小姑娘”),她当天不在。
也就是从这第3次开始,老人开始留心记“日记”了,并称不愿透露姓名的年轻人为“A领导”。老人说:“市政府要求全心全意为百姓办实事,我就要记下来,看看百姓办事到底有多难。”
2008年6月28日:我又去找那位女同志,她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成,我与她吵了一架。
7月18日:我碰到那位A领导,他要我去找那位经办的,我说不找她了,她开口说不知道,不晓得。
8月25日:(A领导)不在办公室,碰到另一位工作人员,要我下次来。
9月15日:(A领导)不在办公室,另一位工作人员说,下次来。
10月23日:(A领导)不在办公室,据一位邓同志讲,(A领导和经办的女同志)均临时被“借”出去了,调走了,手续未交,下次来。
12月30日:(A领导)不在办公室。
2009年元月20日:没碰到人。
3月20日:没碰到人。
5月15日:我去了发现办公室拆了,去英武房管所问了一位女同志,她说就在原来办公室对面。
7月11日:碰到一位工作人员,他说你的问题还没解决。
9月20日:没碰到人。
10月27日:没碰到人。
11月18日:终于碰到A领导,让我找姓邓的,他不在。
12月5日:邓同志不在,就给一位姓薛的同志说,并把一张有线电视的收据交给他,他要我过两个星期再去。
2010年1月10日:A领导又给我说找邓同志,他当时不在。
3月3日:找到了邓同志,他记了我的电话号码,说两个星期我通知你。
3 月19日:另一位组长接待我,我对他说,请转告那位叫我来办事的A领导,我暂时不来了,我为这280元跑了两年整,从江岸区花桥二村到汉阳区拆迁办跑了 21趟,每趟来回30公里,费时半天,共跑了21趟(每趟都有记载),共跑了630公里,比去三峡还远。我今年78岁跑不动了,但钱一定要拿到。虽然钱不多,但是我20天的生活费。我不知道老百姓办点事怎么这么难。本来这些话不该给你讲,请您原谅。
现在,我走另一条路,维权。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老人第23次来到均阳拆迁公司。经汉阳区相关部门现场协调,拆迁公司相关负责人现场支付了老人280元补偿。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拆迁任务很重,人员有限。“负责这一片的人经常被抽调到另一片去,人调走了,后面的人又不了解前面的过程,中间可能衔接出了点问题,导致老人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拿到钱,老人脸上没有多少笑意。
他对该负责人说,我说句你不高兴的话,你们的那个“头头”(注:指“A领导”)对工作不太负责,我找了多少次,他爱理不理的。为280元,我跑了整整两年,我心里确实不高兴。那个“小姑娘”也是,后来她调走了。280元钱对我来说不算少,是我20天的生活费,但也不是很多,我也可以不要。我的家人不太支持我,说算了,为这点钱跑这多趟,路上摔一跤不得了。但是,我就要较这个真。为老百姓办事,不能这样。
“讨钱日记”,
犀利的真实!
●林坤
就像刘志祥老人自己说的,78岁老人,为了280块钱,跑了2年,共往返23趟,算下来等于每个月都去拆迁公司报到。他把讨钱经历如实记录下来,呈现出一份珍贵的历史文本。这份文本不仅表达了他个人“办点事怎么这么难”的诘问,更以无可辩驳的真实性记载了百姓办事的一个侧面。
老人的文字十分简单,他或许只是为了留下一份证据。但在字里行间中,我们不难体会到他的无助与无奈,不难想象他那穿梭于春夏秋冬的伶仃背影;我们甚至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平常办理事务时所遇到的麻烦、冷脸、推诿和刁难。俗话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照顾老年人更是人之常情。面对“讨钱日记”,真不知道坐在办公室里的那些冷脸、推诿和刁难的人,是个什么感受?
刘志祥老人终于拿到了钱,但代价何其大?过程何其苦?“讨钱日记”以其犀利的真实,比任何批评都要有力。它将成为一份民间档案,化作民生时代不可忽略的注脚;它也会成为一面镜子,照出各式口号及行动的真伪。而那些留在人心的“记录 ”,还需要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用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用更多的责任心与人情味去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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