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代对官方修史十分重视,将记载历史作为政府职责,并建立专门机构进行修史活动。从唐贞观年间建立史馆修成8部正史,至清乾隆年间修成《明史》,二十四史中半数以上为政府官修,到民国时期则继承传统纂修清史。
《清史稿》是清朝覆亡后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支持编纂的清史,因最后未经审订即匆忙刊行,故名为“稿”。其编纂历时14年,前后数百人参与,全数合计800多万字。
北洋政府提出纂修清史
民国三年(1914)春,北洋政府国务院召开会议,建议设立清史馆纂修清史,并呈请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其呈文首先回顾了中国悠久的修史传统,“春秋而降,凡新陈之递嬗,每记录而成编”,“盖时有盛衰,制多兴革,不有鸿篇巨制,将悉以窥前代之盛,备后世考镜之资”。呈文提出纂修清史是民国政府的职责,并且时机已经成熟:“尤宜广召耆儒,宏开史馆,萃一代人文之美,为千秋信史之征……以与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鉴于无穷。”这是北洋政府修清史的第一份指导性文件,这一思想贯穿《清史稿》纂修的始终。
3月9日,袁世凯颁布设置清史馆令,重申了修史“识兴革之所由,资法鉴于来叶”的意义,要求“踵二十四史沿袭之旧例,成三百余年传信之专书,用以昭示来兹,导扬盛美”。
《清史稿》由何人纂修
袁世凯虽然是民国总统,却不是一个革命者,作为曾经的清廷大员,又是清帝逊位的受益者,他对清朝历史的全面肯定不足为奇。为了延揽旧人,他致函聘请武昌起义后避居青岛的前清东三省总督、正蓝旗汉军赵尔巽担任馆长。9月1日,清史馆正式开馆。
赵尔巽指出:“往代修书,即以养士”,他也照此办理,“以絷逸贤”。史馆初开,他即“近取翰苑名流,远征文章名宿”,先后聘请百余人参加修史工作。
修史者多是前清遗老,抱着“修故国之史,即以恩故国”的念头为之。如后任代馆长的总纂柯劭忞在清亡前历官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等;总纂缪荃孙曾授国史馆一等编修,赵尔巽称其“身为旧史”;还有曾任布政使的王树柟,任知府的夏孙桐、张尔田;在京师大学堂任教习的马其昶、任提调的金兆丰等人,大多在辛亥革命后退归故里,隐居不仕,闭门著述,然而,他们对“家国存亡之故,未尝一日释怀”。
当然,《清史稿》纂修者也并非全为前清遗臣遗民。如吴廷燮虽曾署理知府,但民国以后即担任大总统府秘书、主计局(后改称统计局)局长;金兆蕃时任北洋政府财政部会计司司长。不过他们在修史群体里不是主流,新思想不能完全施展,如吴氏曾建议修志多附图,金氏曾建议增设民俗、宗教诸志,均未被采纳。
《清史稿》为何仓促付印
开馆之初,北洋政府拨付的经费非常充裕,初稿撰写较为顺利。1916年6月袁世凯去世后,北洋军阀内部各派系争权夺利,修史经费大幅削减。1917年张勋复辟,史馆闭馆数月。后来虽然复馆,但政局混乱,经费无着,仅剩少数人勉予维持,修史工作基本停滞。
1927年6月,张作霖就任大元帅,成为北洋政府最后一个统治者。在他的资助下,延宕已久的纂修清史工作准备用几年时间完成统稿。不久,赵尔巽因时局莫测,自己又病入膏肓,决定提早付印。8月2日,84岁的他撰《〈清史稿〉发刊缀言》,回顾了14年来纂修清史的种种艰辛,称“今兹史稿之刊,未臻完整,夫何待言……所有疏略纰缪处,敬乞海内诸君子切实纠正,以匡不逮,用为后来修正之根据,盖此稿乃大辂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
9月3日,赵尔巽病故。张作霖按他的遗愿续聘柯劭忞兼代馆长,并派袁金铠办理刊印。袁金铠又推荐金梁担任校对。刊印之事最终由金梁一手主持,仓促进行。金梁在他的《〈清史稿〉校刻记》中说:“稿实未齐,且待修正,只可随修随刻,不复有整理之暇矣。”
1928年4月,在北伐军的攻击下,奉军全线崩溃,局势越发紧张。端午节前,《清史稿》印毕,金梁把其中400部运往东北,这一版后来被称为“关外本”。史馆中人随即发现金梁有擅改文稿的地方,柯劭忞等人将剩下的700部加以抽换改正,这些后来被称为“关内本”。
国民政府为何查禁《清史稿》
1928年6月8日,国民革命军占领北京。同月,故宫博物院接收了清史馆,后组建 “清史长编筹备会”, 准备另行编写一部《清史长编》。
次年10月间,原清史馆职员刘赞廷呈文南京国民政府文官处,提出公开发售《清史稿》“供诸民众,以便正确修订”的建议。国务会议对此进行了讨论,决定将《清史稿》及清史馆所存书籍统统运往南京。
12月2日,故宫博物院理事长李煜瀛致电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称清史馆所存书籍多为史料,故宫正在整理编辑,恳请收回成命。4日,国民党中央委员张继也致电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表达了同样的意见。6日,古应芬复电,称蒋介石表示“国务会议决议之案,碍难变更”。
11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致电古应芬,提出为避免《清史长编》“前功尽弃,可否先将清史稿百部及重复书籍送京”。但国民政府不予采纳,要求仍照原决议办理。
为了挽回局面,16日,易培基呈报行政院院长谭延闿,称“窃查《清史稿》一书……其体例文字之错谬百出,尤属指不胜屈。此书若任其发行,实为民国之奇耻大辱”。列举《清史稿》内容“反革命”“藐视先烈”“不奉民国正朔”“例书伪谥”“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满清讳”“体例不合”“体例不一致”“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志传互相不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事迹之年月不详载”“泥古不化”“浅陋”“忽略”等,共19项罪名。这些罪名的分类归纳及排序有些混乱,可见起草之时因情况紧急未及详审,仅是堆砌罗列了存在的问题。呈文建议将“《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待故宫《清代通鉴长编》(即为前文所述的《清史长编》)编成,“再行呈请国民政府就其稿本,再开史馆,重修清史”。20日,行政院会议决议:“《清史稿》永禁发行,长编准其完成,重复书籍先行运京,具呈报告蒋主席请示。”
1930年年初,300余部《清史稿》运抵南京,国民政府将其分发给有关部门、各国立省立图书馆及部分高级官员阅读参考。2月19日,国民政府训令行政院,要求《清史稿》“所有从前已经发行者,应一律严禁出售”。
1934年年底,因为编纂《清史长编》的计划已经停顿,行政院呈请国民政府核发《清史稿》,由该院负责纠正。一年后,参议员吴宗慈起草的《检校〈清史稿〉报告》完成,教育部将该报告送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征求意见。该所所长傅斯年指出:“重修清史,此自是国家应作之事。然此时国家力量恐不能顾及。且十年来史料之大批发现,史学之长足进步,皆使重修一事,更感困难。非以长久之时期,大量之消费,适当之人选,恐不能济事耳。”这却道破了当时条件下政府无力修史的困境。
之后全面抗战爆发,修清史之事不了了之。抗战胜利后又爆发了国内战争,国民党政权风雨飘摇,虽有几次动议却又屡次搁置,直到败退台湾之前,始终未能重修清史。
回顾清史馆建立、《清史稿》刊印直到禁售的历史可以看到,国家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一定规模的国力投入和史才优长的学者参与是官方修史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官修史书本质上表述的是当时主流价值观对历史的认识,正如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所描述的那样,“十年来之民国,袁世凯及其游魂为主动”,就北洋政府主导下的《清史稿》而言,其观点必然无法为国民政府所接受。于是,14年修史仅成一“稿”,而且无法摆脱被查禁的命运。
作者简介
赵晨岭,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业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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