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谈"秀捐":过度"讨伐"章子怡实际打击慈善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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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标谈"秀捐":过度"讨伐"章子怡实际打击慈善业
2010年03月22日 10:19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过度“讨伐”章子怡实际打击了慈善业

  位居企业家捐赠榜首位的全国道德模范陈光标谈“秀捐”现象

  不是中国首富,却在近10年中,向社会捐赠款物超过了11.1亿元,受助人群突破了50万人;没有任何政府指导的背景,却在几年内用“高调募捐”的张扬方式,带动了数千位企业家自发投身于社会慈善事业。“我每年至少拿出50%至60%的利润做公益,要用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全国道德模范、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掷地有声”的承诺,吸引了各界的瞩目,人们在赞许、敬佩的同时,也不乏一些质疑其“秀捐”之声。

  近日,记者带着企业家担当社会责任的主题,专访了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陈光标,以全方位透视“秀捐”现象的背后。

  慈善是企业家社会责任的一面镜子

  2010年3月2日,陈光标与其他54位企业家一起,被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合表彰为“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同时,他还在为此召开的江苏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经验交流会上,发起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倡议,号召企业家“要满怀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以实际行动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切实把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主动投身光彩事业,倡导慈善,报效国家、回馈社会、奉献民众,树立和提升新时期民营企业家的良好形象”。

  翻开陈光标2009年的慈善“成绩单”,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他仍以捐赠3.13亿元“沉甸甸”的款物数额,荣膺中国企业家捐赠榜第一位。这一年中,他还组织了3000多名企业家先后赴云南、贵州、四川、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南等省市考察投资,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

  记者了解到,陈光标的企业2009年在全国十多个省市拆除、回收、再利用创造的年产值近百亿,净利润4.1亿元。应当说,他和中国首富、甚至江苏首富比起来,还存在着不小的距离。

  然而,就在今年春节前夕,他还是在媒体和公众面前高调亮相,将全国500多名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共同捐赠的4316万元现钞,封装在8万多个红包内,专程送往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省份。

  “金融危机并不可怕,但应注意到这种环境下,中国的企业家不能仅仅专注于利润,而应当为减少贫富分化,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作出贡献。”陈光标提到,不久前他倡议企业家多读《资本论》,从关注经济学到关注伦理道德,“温总理曾说,人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我想,在不少人追求权力、金钱导致道德良知下滑的今天,就需要更多地重建信仰、重建社会责任。而慈善事业,就是检验企业家是否具有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的一面‘镜子’。”陈光标说。

  榜样作用不明显舆论对捐助人太苛责

  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因为在电视直播中特写镜头最多,陈光标被质疑“花钱买镜头”。他对此回应说,上春晚,是与其他4位全国道德模范一起受中宣部邀请的,给他那么多的镜头,应该是鼓励他的公益捐助行为。

  “我注意到,的确存在一些质疑声音,但可能只有5%,而95%的人是支持我的。”陈光标回应“质疑”时说,“我认为,我的高调还远远不够,因为我的善举,还没有让更多富有爱心的企业家投身到慈善中去,还没有普及到多数企业家的心中,目前在1万个企业家中间,真正发自内心的投身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可能只有那么一两个。”

  为什么企业家不捐钱?主要是榜样的作用还不够明显,而媒体和舆论又对捐助人过于“苛责”,使得一部分企业家和社会人士在捐钱的同时,还有很多顾忌。陈光标举例说,过度地“讨伐”章子怡、余秋雨等,实际上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一种打击,媒体应当在发布新闻和评论时,多一些理性的宽容,把更多的质疑,投向那些没有良知的、掺杂使假的、哄抬物价的经营者身上。

  谈到他“高调慈善”的影响,他举了几个例子:汶川大地震时,一对成都的夫妇在大街上偶然遇到他,说:“你是标哥吧?我们本来准备捐1万元的,看到你在赈灾现场的电视节目,我们全家都在哭,后来就拿出了10万元。”还有前一段时间,山西煤老板捐出12亿,其中两人在捐助现场就讲,向陈光标学习。

  “我也不认识他们,但我的不少企业家朋友都说,我捐了那么多,他们再不捐,就不好意思了。”陈光标说,近几年中,有近3000个企业家逐步走进了他的“慈善圈”,从不知道怎么捐,捐到哪儿去,到100万、200万、500万地拿出“真金实银”向社会奉献爱心,说明中国企业家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感,已经在被逐步唤醒,慈善事业的春天已经到来。

  全国范围内慈善立法还需要再等5年

  “有一次有个房地产老板要捐500万,但提出必须把钱打到我的卡里去,也不愿意向公众透露姓名。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目前慈善环境还不够好。”陈光标坦陈,企业家捐了钱但不愿意公布的主要有三怕:怕税务检查、怕当地政府上门找他捐、怕救助者上门找捐助。

  “企业家,很多都是在近十几二十年内发展起来的,经营过程中多多少少还存在一些问题,确有一些‘原罪’,经不起检查。但也有一些地方执法者存在着‘枪打出头鸟’的想法,这就需要企业家本身始终保持着诚信守法的意识,经得住来自各方的质疑和检验。”陈光标说。

  2010年1月,《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将于201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这一国内首个慈善事业地方性法规,陈光标评价说,这部条例在推动江苏的慈善事业方面,有着十分正面的引导作用。但要在全国范围内出台慈善法,真正形成慈善事业的法制化,至少还需要5年。

  “很多企业家的慈善意识还没有被唤醒,慈善捐助行为还十分被动,往往需要政府相关组织在某个活动或事件中召集发动,而且,有些企业家还是‘被逼无奈’的心态。还没有形成崇尚慈善的群体意识。”陈光标认为,不少企业家也对慈善工作的公开透明存在疑虑,怕捐出去的钱挪作他用。同时,目前各地慈善组织本身的建设也相对比较滞后,大部分人也不了解慈善组织的运作;慈善组织人员构成中,大学生和志愿者的比例也很低,大部分都是在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人利用社会关系在“募捐”,而不是发动社会各界去主动捐助。此外,公益事业、公益活动、公益组织需要更多的法律来规范、管理,慈善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还不够成熟。

  “面对社会对企业家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强烈诉求,企业家应当更加主动地去推进慈善立法前进的步伐。可以鼓励企业家捐资建立慈善性基金,倡导慈善渠道的多样性,如采用扶贫、助学、救灾、济困等多种慈善捐助形式,同时应当大力宣传和利用好现有法律对慈善捐款免除相应所得税的优势,引导企业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陈光标说。

  记者 丁国锋

  法制日报南京3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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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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