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没有成为往事
春天到来,春晚往往就成了让人齿冷的“往事”。也许,经历了周立波来还是不来、经历了马未都那十几万给还是不给、经历了刘谦背后几位观众究竟是不是托儿、本山大叔那个小品究竟应不应该拿奖、在广告中插播春晚究竟合不合适等等的争论与风波,今年两会上关于春晚的言论与提案,将给这台未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晚会献上最后的争议。
据《华商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学院院长金铁霖日前表示,春晚节目太低俗,普通老百姓的欣赏水平还不如上世纪50年代。“春晚节目太低俗了,把老百姓的欣赏水平往低处引导!”“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我们音乐水平都很高,还是有一定欣赏水平,反而到了现在,还没有什么欣赏水平了。”
与此同时,《南方都市报》则报道了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歌舞剧院歌舞团团长刘春梅本次两会将携带《关于春晚实行改革的建议》赴京。在这份议案中,刘春梅历数春晚五宗罪,并且表示:“今年我要代表全国电视观众向上级部门提出这个建议,春晚再这么办下去,不如不办!”
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自然要代表人民讲话,看看刘代表议案中所列春晚罪状,其实在坊间闲谈和网络灌水中早已出现过无数次,不过因为这些人并没有被央视算在他们那百分之八十多的收视人群中,可能从没有拿正眼去瞧过。而刘代表那句自我表白:“如果经过建议,春晚质量提高了,我一个人上不上春晚是微不足道的。”读来颇让人心酸,其中滋味,实在尽在不言中。
在我看来,相较于刘春梅代表的议案,金铁霖委员的言论其实更值得去仔细推敲。因为这里涉及一个到今天还在困扰这个社会的问题:“低俗”。西方社会学家韦伯有个重要观点,人类社会由中世纪进入现代社会,实际上是一个“去魅”的过程,这个“去魅”,照我这个社会学外行看来,某种意义上是“低俗”的同义词。
1983年开始的春晚,几乎是伴随着中国改革这几十年一路走来的,用一句大家熟悉的话说,春晚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不少人,包括我其实有点怀念上世纪80年代的春晚,因为那时候春晚挺像一个茶话会,台上台下轻松互动氛围清新。更重要的是,春晚还能顶住“低俗”的压力让李谷一唱“乡恋”,时间过去近三十年,春晚自己倒成为“压力”的一部分了……
□谢勇(广州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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